对摔训练伤了脚踝,学员起诉拳馆索赔6万

2021-06-18 09:48:19 作者: 对摔训练伤了

为了瘦身,齐先生在一家拳馆学习泰拳。在一次训练课上,齐先生和另一名学员郝先生在拳馆调换的散打教练的安排下练习对摔,结果齐先生在训练过程中脚踝受伤。在自行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齐先生将拳馆和郝先生一并起诉,索赔各项损失6万余元。6月17日,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齐先生在法庭上回忆了事发经过。2020年1月3日,他到被告拳馆去上泰拳课。开课前,拳馆告知这次课改由散打教练来上课。“在课程即将结束时,教练让我和另一名学员郝先生对摔,就在这个过程中我倒地右脚脚踝受伤。”齐先生说,他和郝先生都没有散打摔跤的经验,两人对练前,教练并没有告知技巧和注意事项,对练过程中也没有进行辅助性保护。因此,拳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其在训练中受伤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而郝先生在这一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该不该赔偿,齐先生认为自己无从判断,所以一并起诉,希望由法院依法裁判。齐先生向拳馆和郝先生索赔6万余元,其中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在法庭上,拳馆负责人承认事发当天将泰拳课更改为散打,但该负责人认为,齐先生作为一个成年人,对于此类活动的风险是明知的。对于教练安排摔法对练,齐先生并没有拒绝,自愿参加。泰拳课中也有对摔的内容,泰拳、散打这些项目都是很可能出现身体损伤的,不存在增加了风险。而拳馆场地都铺有地垫作为保护,教练也讲解了注意事项,并在场监督查看,并非如齐先生所说。拳馆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拳馆负责人表示,事发后,他们与齐先生进行了沟通协商。“毕竟是在我们这里受伤,该我们承担的责任我们愿意承担,我们曾在私下调解时同意赔偿齐先生2万元,但因票据问题没能解决。现在只希望由法院来判决。”

对于事发经过,被告郝先生的说法与齐先生基本一致。坐上被告席,他觉得十分冤枉:“我是听从教练安排和他(齐先生)对练,我的动作是合规的,他受伤完全是意外。要说责任,首先是拳馆擅自换课,第二是教练在我们对练过程中没有保护。”郝先生强调,作为学员,自己跟齐先生承担相同的风险,只是自己更幸运没有受伤而已,所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在双方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后,法官宣布休庭,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