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屋的拆除也需要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不然就是违法

2021-06-19 06:09:06 作者: 违建房屋的拆

违建一直都是比较有争议的话题,特别是在拆迁过程中遇到的违建房屋,违建房屋应该按照什么流程处理呢,毫无疑问虽然是违章建筑仍然需要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执行。

按照法定程序应当有实地调查了解、确认房屋是否是违建、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下发公告等,因为当事人对程序的不了解导致对方违法操作也无法辨认,今天我们拆迁律师简单整理了违建房屋处理步骤以供参考。

入户调查

不管机关部门从哪个渠道获取的违建房屋的信息都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屋是违建,比如应当有违建房屋的图片或影像资料和当事人的笔录,笔录中应当明确详细的写明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以及房屋的具体信息包括面积、位置、用途、结构等,这些信息的获得就需要机关入户调查,如果没有实地调查一句话说是违建的不能让人信服。

作出认定结果

机关部门进行入户调查后根据收集到的证据资料确定房屋是否是违建,依照法律规定对房屋作出房屋违建的认定,这里需要格外注意很多拆迁户遇到拆迁村委会或拆迁方随便一句话告知房屋是违建的,这是违法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们可以视为为了压低补偿乱扣帽子,违建的认定是具有认定权限的部门才可以。

限期拆除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建筑调查了解后,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没有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的属于程序上的违法,开始作出《限期改正决定书》通过更改缴纳罚款的方式办理证件即可,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房屋就属于实质性的违法,依照法律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拆除的将下发《催告书》,仍然不履行义务的将组织强制拆除。

不管作出什么决定都应当下发公告告知给当事人作出决定的理由、依据以及申辩的权力,当事人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相关部门听取意见并且进行复核,申辩成立地予以采纳,不采纳的应当说明原因,规定期限内没有提起申辩的作出限期拆除决定。

文件公告

刚才我们已经说过了机关作出的所有决定都应当告知给当事人,告知人员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取证告知,如果当事人拒签工作人员应当注明具体原因并将告知文件张贴在违法建筑显眼位置并取证,这就是当事人即使拒签但是也属于应当知道的范围,所以不是我们拒签就可以万事大吉的。

强制拆除

所有程序依照法律进行后也通过了层层告知催告程序,当事人仍然不履行义务自行拆除的,ZF责令城管部门开始强制执行。

总结:虽然房屋是违法建筑但是并不代表想拆就拆,拆除违法建筑也需要遵守严格的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就属于违法行为。

来源:我们的百变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