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几个实验室分别报告在同性恋青年男子群体中诊断出一种新的传染病——艾滋病之后,在世界各地开始了一场鉴定、分离其病原体的竞赛。1983年1月,法国巴斯德研究所的蒙塔尼、巴尔-西诺西及其同事首先在巴黎一名患者的淋巴结中分离出了病毒。他们先是发现其淋巴细胞中有反转录酶,表明感染了反转录病毒——人和其他大多数生物一样,遗传信息的传递是从DNA传到RNA,这个过程叫转录,但有的病毒反过来,遗传信息是从RNA传到DNA,称为反转录,这个过程由反转录酶控制,所以检测到反转录酶,就表明存在反转录病毒。随后,他们在电子显微镜下看到了病毒的实体。蒙塔尼实验室在1983年5月20日出版的美国《科学》杂志上报告了这个发现。
同一期的《科学》还发表了3篇有关艾滋病毒的论文,两篇出自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盖洛实验室,一篇出自哈佛医学院米隆·艾萨克斯实验室,这3篇论文都认为,艾滋病是由一种能引起癌症的反转录病毒 “人类T细胞白血病病毒1型 (简称HTLV-1)”引起的。这种病毒是盖洛实验室在1980年发现的。1982年,盖洛实验室发现了该病毒的2型HTLV-2。蒙塔尼向盖洛实验室要来这两种病毒,以便与他们发现的艾滋病毒做对比。
1983年夏天,蒙塔尼实验室确认他们发现的病毒不是HTLV,而是一种新病毒。他们将它命名为“淋巴结病相关病毒(简称LAV)”。9月,他们开发出了检测血液中是否含有艾滋病毒的检测方法,并申请英国专利。12月,他们也向美国专利局申请专利。这一年9月,蒙塔尼到美国冷泉港参加会议,报告他们对LAV的发现。他把LAV病毒株交给盖洛,并签署了一份合同,声明盖洛实验室只能用它做学术研究,不能用以商业用途。
1983年秋天,盖洛实验室从美国艾滋病人身上分离出了病毒。他们仍然认为艾滋病毒是HTLV-1,其将报告发表在1984年5月11日《科学》上。但是在该论文发表之前,1984年4月,盖洛和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突然宣布发现艾滋病毒是一种新型的HTLV病毒,他们称之为HTLV-3,论文在1984年5月4日的《科学》上发表。他们同时宣布开发出了检测艾滋病毒的方法并申请专利。1985年5月,美国专利局授予该专利,而早几个月申请的巴斯德研究所却奇怪地没能获得专利。
1985年1月,蒙塔尼和盖洛实验室几乎同时分别发表对 LAV和HTLV-3的基因组序列的测定结果。二者极为相似,只有1.8%的差异。但是与HTLV-1和HTLV-2有很大差异,说明艾滋病毒不是一种HTLV,盖洛实验室将之称为HTLV-3是不合适的。一个命名委员会建议将艾滋病毒称为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简称HIV)”。1986年,盖洛和蒙塔尼由于发现艾滋病毒而分享拉斯克医学奖,这是生物医学界仅次于诺贝尔奖的大奖。此前,盖洛在1982年已因发现HTLV而获得拉斯克医学奖,成了惟一一位两次获得拉斯克医学奖的人。
随着更多的HIV病毒株的基因组序列被测定,人们发现HIV非常容易发生突变,从不同艾滋病人身上分离出的HIV序列存在较大的差异,而蒙塔尼和盖洛实验室分离的HIV病毒株的序列几乎一致是很不正常的,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盖洛实验室实际上是用了蒙塔尼实验室提供的病毒株。为此,1985年12月,巴斯德研究所向美国法庭起诉,控告盖洛实验室和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违反合同,将他们提供的LAV株用于商业用途,要求把检测专利授予巴斯德研究所。这场官司持续了一年多,惊动了美国总统里根和法国总统密特朗,在他们的主持下,双方于1987年3月底达成协议,平分专利费。
艾滋病毒检测专利的问题虽然解决了,但是艾滋病毒发现权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盖洛实验室是否盗用了蒙塔尼实验室的病毒株?盖洛起初否认二者是同一个病毒株,后来不得不承认二者相同后,又反过来指控蒙塔尼实验室盗用了他的病毒株,他们不是曾经来向他要过HTLV病毒株吗?这个反指控非常可笑,蒙塔尼实验室在收到盖洛实验室提供的HTLV病毒株之前,已经发表了发现艾滋病毒的论文了。盖洛实验室的艾滋病毒株据称是米库拉斯·波波维克分离出来的,对其来源波波维克一直含糊其词,后来干脆说是从许多患者的混合血液中分离的,这种分离方法是很不正常的。1986年5月,盖洛实验室在《科学》发了个更正,说明他们1984年5月4日登在《科学》上的论文中,误把法国人提供的 LAV株的照片当成了HTLV-3株的照片。
这究竟是个无意的失误,还是有意的造假呢?随着双方庭外和解,似乎不值得再去追究了。但是,事态才平息了两年多,《芝加哥论坛报》的一篇文章又把盖子给掀开了。《芝加哥论坛报》记者、普利策奖获得者约翰·克鲁德森在1989年11月19日发表长篇报道,揭露盖洛剽窃巴斯德研究所的艾滋病毒研究成果。这篇报道迫使美国政府调查此事。1992年,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科研诚信办公室认定盖洛和波波维克有不端行为。但是到1993年11月,据称在美国政府高层的干预下,科研诚信办公室撤销了对盖洛和波波维克的指控,因为根据“新标准”,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他们有不端行为。
1994年7月11日,美国卫生部终于承认 “巴斯德研究所提供的病毒在1984年被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的科学家用以发明美国HIV检测工具”,并同意让巴斯德研究所分享更多的专利费。这一年盖洛离开了国家癌症研究所,到马里兰大学任教,不过每年还能收取10万美元的专利费。
这个事件并不止是两个实验室在争夺学术荣誉,更是两个国家在争夺国家荣誉和市场,艾滋病毒检测方法很快被用以血液的筛查,当时每年能有几百万美元的专利收入。美国政府一开始就强挺盖洛,所以盖洛的专利申请比法国的晚了几个月却能获得专利,在事情败露之后又采取息事宁人的做法,拖了10年,由于媒体的介入,才有了官方调查和结论。盖洛实验室的利益变成了美国政府的利益,这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科研诚信办公室曾经严厉批评盖洛的所作所为 “严重地阻碍了艾滋病研究的进展”,但是,盖洛的所作所为难道不是因为有政府的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