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周岁以下儿童验光前应散瞳;
- 散瞳前应进行一般眼科检查;
- 散瞳药水每5分钟点一次,共点4次;
- 点药后应闭眼休息,20分钟后进行验光;
- 散瞳验光后需复验;
- 7周岁以下儿童散瞳需遵守医嘱。
- 双眼点药,每日三次(早中晚)每次1滴,连用3天,第4天来医院验光。
- 点药前要洗手,剪短指甲,先压住双眼内眦(即泪囊)部再点药,压迫持续至少2分钟,然后以事先准备好的面巾纸吸干流在眼外的药液,再停止压迫。目的是堵住泪小点,减少药物由泪小点进入口鼻腔吸收。
- 点药后瞳孔散大,有怕光(可戴墨镜)及看近不清,需三周左右完全恢复。
- 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及原诊断有青光眼的,请声明,遵医嘱慎用。有发热、急性结膜炎等疾患时,暂缓使用。
- 阿托品眼药只供散瞳验光使用,不可自行增加或减少使用次数,不可口服或给他人使用,验光后将剩余眼药丢弃。药品使用中放阴凉处,不必冰箱保存。
- 12岁以下的小孩。因为其调节作用很强,验光如果不散瞳,误差会很大。
- 12-40岁的近视、远视或散光患者,原则上第一次验光都要散瞳,第二次验光时,如度数改变不大,可根据原来的度数进行小瞳验光后加减。
- 眼底和屈光间质检查均正常,而视力较差,需要用散瞳验光的手段来排除有无屈光不正者。
- 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如高度近视、高度远视或高度散光,近视或远视合并散光。
- 青少年视力不稳定,视力一会儿好,一会儿差,怀疑为假性近视者。这种患者一旦散瞳,调节作用消失,假性近视也就随之消除。
- 青光眼病人,禁忌散瞳验光,否则会诱发青光眼急性发作。
- 怀疑有青光眼的病人,检查发现前房浅、眼压偏高或在正常值的高限者,亦要十分慎重。
- 40岁以上的病人,由于调节力减弱,一般不再需要散瞳验光。
- 眼睛散瞳之后要避免刺激的光线。
- 有些眼药水有散瞳的效果。最好避免使用眼药水。
散瞳后要注意什么,比如饮食上生活上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介绍
虽然医生允许的散瞳验光是可以放心进行的,但不论是快散还是慢散都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儿童验光散瞳应注意:
阿托品散瞳应注意:
补充
散瞳验光是在应用药物使眼睛的睫状肌完全麻痹,使之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的验光。主要用于以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