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15名股民人均获赔39万元的消息引起了众多投资者关注,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这起案件的判决对证券市场的意义有多大?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事情经过以及赔偿方公司介绍。
315名股民人均获赔39万元
据上海金融法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消息,5月11日,全国投资者保护公示日前夕,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了包括原告魏某在内的315名投资者,被告上海飞乐音响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发生争议的案件。
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颁布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首次综合实践。
根据一审判决,被告应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1.23亿元以上,平均赔偿39万元以上。
根据判决,2019年11月,中国上海证监会市监察局对上市公司飞乐音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现飞乐音响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因项目确认的不合格收入而失实。自2020年8月以来,飞乐音响多名股票投资者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声称被告上海飞乐音响有限公司的上述虚假陈述造成重大投资损失,并要求被告赔偿。上海金融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确定权利人的范围,并发布权利登记公告。根据《代表人诉讼若干规定》,315名投资者成为本案原告,其中5名原告当选为代表,上诉被告赔偿各种投资损失1.46亿元以上。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飞乐音响在公布的财务报表中虚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有315名原告均在实施日至所涉虚假陈述披露日期间购买了飞乐音响股票,并因在披露日之后出售或继续持有这些股票而遭受损失,应该假定他们的交易和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后,法院根据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的损失核实意见作出判决,被告被判赔偿原告各种损失共计1.23亿余元,人均赔偿39万余元。据了解,此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首次司法实践。
记者了解到,为了方便此类证券争议诉讼,相关投资者可以利用上海金融法院代表人诉讼网上平台、中小投资者保护舱等一系列信息应用系统,实现全网备案受理,审查权利人范围、登记权利、选择代表人、然后审理案件以及后续投资者诉讼的全网流程。
315名股民人均获赔39万元对证券市场的意义有多大?
自2020年3月24日,上海金融法院严格按照《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颁布全国首个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的具体实施规定以来,对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全过程进行了深入探索。该案的成功处理为集体诉讼制度在证券的进一步推广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对于构建公平、高效、便捷的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赔偿方公司介绍
上海飞乐音响有限公司(SH:600651),成立于1984年11月18日,是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
2021年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判决被告上海飞乐音响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飞乐音响的315名股票投资者各种损失共计1.23亿余元,平均每人赔偿3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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