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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电子缴税
2008-06-06 06:32:00   来源:   点击:

    电子办税服务系统是纳税人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办理纳税申报、获取政策信息、进行涉税咨询的现代化电子服务系统。是进一步加快我市地税征管现代化的工作进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办税,降低征纳税成本,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手段。

    一、电子办税服务系统的特点

    1、便捷:电子办税服务系统用户在规定的申报期内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足不出户就可完成申报纳税,节省人力物力,减轻报税负担;

    2、高效:电子办税服务系统的使用将极大提高纳税人的工作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同时也是税务机关加强效能建设的有力手段。

    3、一体服务:电子办税服务系统用户不仅可通过该系统完成申报纳税,而且还可享受“咨询服务”、“政策法规查询”、“表单下载”、“涉税查询”等多项服务,随着系统的深入开发和网上办税项目的扩大,电子办税服务系统的网络服务的天地将更为广大。

    二、电子办税服务系统的功能

    [纳税申报] 实现纳税申报事宜,即由纳税人在网上自行录入各种申报表 。

    [财务管理] 用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税务机关要求的纳税资料 。

    [涉税文书] 用于纳税人录入各种涉税申请文书 ,目前只开放第11项其它文书申请,其余1—10项文书均需到办税服务厅待批文书窗口办理。

    [个税管理] 其功能是供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将其员工个人信息逐人逐项进行登记,以便扣缴单位逐人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涉税查询] 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纳税查询、文书查询、财务报表查询、发票查询、违章查询五大类信息查询 。

    [通知告示] 用于主管税务部门向纳税人发送有关的通知。

    [咨询服务] 用于以论坛形式为纳税人解疑;纳税人可通过此模块进行提问,由主管税务机关有关人员负责答复。

    [表单下载] 用于下载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类表单,如涉税文书、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

    [政策法规] 用于链接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的法规库,方便用户查询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

    [系统设置] 用于修改用户密码、用户注册信息 。

    [注销登录] 用于注销当前用户名,即结束本次登录操作,返回到浙江地税电子办税服务系统登录页面(首页),用户可重新登录 。

    三、电子办税服务系统的申请

       电子办税服务系统目前已向杭州市区所有企业纳税人免费开放。纳税人可持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各主管地税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请开户手续。需注意的是,凡申请电子办税的纳税人,必须先实行“一户通”电子缴税。
     

    “一户通”缴税系统

        一、系统简介

        税银库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简称“一户通”缴税系统,是指征收机关以电子信息为媒介,将纳税人缴税、缴费信息通过杭州金融清算中心“一户通”系统发送给纳税人开户银行(包括农村信用社),纳税人开户银行据此信息并按照纳税人的委托付款授权、征收机关与纳税人签订的委托收款协议,在纳税人指定的帐户划收税款,并解缴到收款国库的缴税方式。

        ●“一户通”电子缴税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电子转帐方式实现税、费的征缴入库,其业务处理应遵守《支付结算办法》、《杭州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管理规定》、《浙江省“一户通”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一户通”缴税系统,暂使用批量扣款方式从纳税人指定账户扣缴税款,即在已签订协议的纳税人申报后,主管税务分局按申报情况批量产生扣款信息并发送至银行实施扣款。

        二、系统优点

        ●纳税人只需与税务机关签订扣款协议,并向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扣款手续,即可实现税款的缴纳。特别是实行网上申报后,纳税人只需在办公室或家中的电脑前即可完成税款的申报及缴纳。

        三、适用范围

        ●本系统适用所有杭州市地税局各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缴纳地税征收的税、费、基金;

        ●原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医疗保险基金时签订的“一户通”扣缴协议书继续有效,但只适用扣缴上述两种基金;

        ●新扩面需缴纳以上两种基金的纳税人,仍需签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或医疗保险基金“一户通”扣缴协议书;

        ●实行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的纳税人,原则上必须使用“一户通”方式缴纳税费,签订《杭州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和《杭州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

        ●采用其他申报方式的企业,使用何种缴税方式由纳税人自行选择并向主管税务分局提出申请。

         四、办理程序

        ●申请加入电子缴税的纳税人,可直接向主管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科领取协议书。

        ●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签订协议后,纳税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协议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协议其中一份随“杭州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送交协议指定开户银行。一份即送主管税务分局,纳税人自执一份。

        ●对纳税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向本协议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而造成乙方欠缴税款及滞纳金的,应自行承担责任,并应及时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地税局缴纳各种款项及滞纳金。

        ●签订协议后,原则上从下一征期开始使用“一户通”缴税方式扣缴税费。

        ●办理步骤:

       1.向纳税服务科领取《杭州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缴税“一户通”)》;

          2.纳税人填写相关事项;

          3.三个工作日内向开户行授权并加盖银行印章;

          4.一份即送主管税务分局;

          5.协议生效并从下一征期开始扣缴税款。

          五、相关说明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已加入“一户通”电子系统的商业银行,指定缴税账户,并保证缴税账户在纳税期限内有足够的余额;

        ●为确保税款及时扣缴,纳税人在填写协议书和授权书时,应确保以下内容的真实和正确:

        1.“乙方”:填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名称”;

        2.“户名全称”:填银行开户名,即指定扣缴税款账户的名称;

        3.“税号”:填地税税务登记证号码,即“浙地税字”号码;

        4.“社保号”: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编号;

        ●实行电子缴税的纳税人如果其企业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更的,必须重新签订协议书。

        ●纳税人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不需重签协议,原协议信息继续有效。

        ●实行电子缴税的纳税人,因特殊原因需自行缴纳税款的,需向主管税务分局提出申请,填写《暂停(恢复)电子缴税申请表》,申明暂停期限或终止理由,经审核同意后,纳税人可采用其他缴税方式缴纳税款。属于暂停“一户通”电子缴税方式的纳税人,暂停期满后,系统自动转为电子缴税纳税人。处于暂停期限内的电子缴税纳税人也可以向纳税服务科申请提前恢复电子缴税。

        ●纳税人需要取消账户缴税功能的,须到主管税务分局填写《取消纳税人账户缴税功能申请书》提出申请,经征收机关受理登记签章后,持申请书及有效证明文件到开户银行办理取消原账户缴税功能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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