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扯辆的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计税方法,税率为10 %。
-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其中,购买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 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 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 现在购置税的计算公式大致可以用车价÷11.7=购置税,因为我国的增值税率为17%,。
- 购置税缴纳以发票日期为准,缴了车购税才可以上牌的购车开发票后,必需在开票日期之日起60日内缴纳,否则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购置税缴纳以发票日期为准,是《车购税条例》规定的,是法律规定的。
- 1.6升及以下车型国家购置税征收标准为10%,在执行减半优惠期间,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汽车按5%缴纳购置税。
- 业界人士认为,目前的购置税优惠政策正处在一个长期的调整阶段,此次的优惠幅度缩水只是一个缓冲,以后的调整方向可能不会将购置税税率定在统一的10%,而是依据乘用车按排量、客车按长度、货车按吨位等标准进行调整。
- 2010年将推出新的标准,第一在前期1.6升排量以下车型购置税减半的基础上,购置税减免范围进一步扩大,2.0排量以下车型统一实行购置税减半政策。
- 第二购置税减免力度会更大,除了购置税减半范围扩大到2.0排量以下所有车型外,1.4排量以下车型还将全部免征购置税。
- 第三在原有购置税减免政策到期后,继续延期实施现有1.6排量以下车型购置税减半政策。
- 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 底盘(车架)发生更换车辆的计税价格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
- 免税条件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一年扣减10%;超过10年的,计税价格为零。
- 对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的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为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车辆计税价格低于出厂价格或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
- 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 购置税没有排量的区别,消费税才有排量的区别(由车商付的)。
- 除汽车外,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也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 车辆购置税以购车发票日期算起,超出两个月未交钱,就会有滞纳金以及罚款。
购置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