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的隋朝迅速灭亡以后,给予新兴的唐朝以深刻的启示与影响。唐太宗登基以后,深深地悟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注1:《贞观政要》卷四)“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注2:《贞观政要》卷一)的深奥道理,于是采取了一系列的改良政策,缓和阶级矛盾,刺激生产,农民的地位得到改善,社会生产发展迅猛,人民生活安定,经济繁荣,人口日益增多,击出了历史上所谓“贞观之治”。对外击败突厥,并扩大唐帝国对邻国之间的政治和文化影响,使唐朝成为两汉以后的最大朝代,在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达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盛唐,是我国封建文化发展的巅峰时期,涌现出的文学家、艺术家,及千古流芳的作品不可胜数。
音乐事业的发展如同其他领域一样迅速而猛烈。具体说这一时期在发展民族民间音乐(民歌、说唱音乐、歌舞、戏曲等)、宫廷音乐、音乐教育机构的建立、燕乐艺人的创造与贡献(声乐、器乐、歌舞、散乐、作曲等方面)、乐器的制作、乐曲形式的改革、音乐理论及音乐思想等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遥遥地走在了世界各国的前头。唐首都长安已成为音乐中心的“维也纳”之城,世界文化交流的中心。音乐艺术的高度发达与兴盛的原因,对于这位达四十四年之久的皇帝唐玄宗来说有着直接关系。
唐玄宗李隆基是一位政治家、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位多才多艺的音乐家。他“性英断多艺,尤知音律”(注3:《旧唐书·卷八》)“性英武、善骑射、通音律历象文学”。(注4:《新唐书·本纪第五》)他对音乐的贡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唐玄宗是一位多产的作曲家。“玄宗又制新曲四十余,又新制乐谱。”(注5:《旧唐书·卷二十八》)他不但十分重视民间音乐的发展,而且又在此基础上吸收了其他新的因素,融合在自己的创作中。 创作的数量也非常可观,《羯鼓录》甚至把九十二首竭鼓曲的创作权,全归他所有。唐玄宗的不少音乐作品至今还回响在中外音乐舞台上。
唐玄宗是一位演奏家。“上洞晓音律,由之天纵,凡是丝管必造其妙。”(注6:唐南卓《羯鼓录》)他通晓乐理,艺才超人,凡属乐器,他都可以奏出非常美妙的声音。他对乐器的爱好简直如影随形,甚至“座朝之际,虑忽遗忘,故怀玉笛,时以手上下寻之,非不安也。”(注7:唐杨臣源撰《吹笛记》)在朝臣奏议军国大事之际,他身居殿中竟然心不在焉,用手指摸着龙袍内的玉笛孔来寻乐思,这位“皇帝”真不愧为“乐迷”了。
唐玄宗是一位音乐教育家。唐代的音乐教育机构建设是全面的,各机构的专业分类是明细的。“大乐署”是太常寺下属的音乐机构,内有若干的乐师执教,主要担任乐工、乐伎的训练和考试,也兼管对乐师的考核。乐工、乐伎、乐师根据学与教的专业年限不同、对于考试的内容、程度、及次数具体指定。据《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及《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说,考中的提职加薪,落榜的调离改学其他或除名。可见“大乐署”的教学活动组织是严密的,教学内容也是丰富的,对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更是严格的。这说明当权者对于音乐有一个高标准的要求和一个非常重视的态度。
“鼓吹署”也是太常寺下属之一。顾名思义,鼓吹署即管理鼓吹乐的单位,主管用在仪仗活动与宫廷礼仪活动中的鼓吹乐,兼管百戏(古代对诸种戏、乐舞的总称),因此,“鼓吹署”属于音乐的行政管理机构。
“教坊”一般指管理教习音乐,领导教习人员的机构。更准确地说,它是指唐至清之间,传习、管理宫廷所用俗乐的机构。“教坊”的教学任务非常繁重,教学内容也非常丰富。歌、舞、乐器(琵琶、三弦、箜篌、筝等多种乐器)及“散乐”(南北朝至宋散乐意同有戏,泛指杂技,幻术、武术、民间歌舞杂乐、杂戏等)皆有。学生的来源广泛,有贫家民女,也有富家子弟。他(她)们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进行业务考核,根据成绩优劣进行等级分类。女艺人不但要艺技高超,而且还要面貌出众,方可进入“宜春院”(被选中入宫,给皇帝表演,属于头等乐伎,亦称“内人”)。他们在重大的礼仪活动中同众多的一般“官人”(教坊中的一般乐伎)与“@弹家”(可以弹奏或表演简单节目的女艺人)进行联合演出,但担任主要角色的还是那些“内人”。
可见,“教坊”不单是一个传习音乐与舞蹈技术的场所,也担任着重要的演出任务。使乐员所学习的技能付诸实践,这种理论联系实际,多专业、多层次、有组织、有领导的综合性音乐教育机构,在我国古代音乐教育史上,是极为罕见的。
“梨园”有内廷梨园与宫外梨园两种都是培养选拔音乐人才的教育机构。内廷梨园是唐玄宗亲自执教的地点,主要教学内容是对梨园艺人(亦称“皇帝梨园弟子”传习法曲。据《新唐书·礼乐志》所说:“玄宗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选坐部伎子弟三百,教于梨园,声有误者,帝必觉而正之,号皇帝梨园弟子。宫女数百,亦为梨园弟子,居宜春北苑。”(注8:《中国音乐辞典》222页)梨园造就了一大批具有较高水平的音乐家,如李龟年、雷海青、黄旛绰、永新(女)等皆为梨园艺人。这些人成为全国音乐界的精华,为唐代音乐的高度兴盛及其音乐分工化的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
唐玄宗从发展的观点出发,为更进一步提高乐工、乐伎的音乐素养与技艺,使乐才源源不断,他还在梨园法部专设了一个音乐“少幼班”——小部者。“小部者,梨园法部所置、凡三十人,皆十五以下。”(注9:《太真外传》)为唐代音乐艺术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必备的人才基础。这种对于儿童进行早期的启蒙性的音乐教育尝试,在世界教育史上也是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