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熙宁年间,苏轼在徐州做太守,有一场狗肉之争。老苏在公款吃喝时看见狗肉上席,不高兴,就诘问司法官。司法官解释,领导,法律没禁止杀狗啊。老苏反驳,狗死了,孔子还用旧车篷埋着它呢。死狗都有这待遇,难道我们忍心杀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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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第三回,鲁智深在五台山熬了段时间,嘴里淡出鸟来,终于有机会下山,在杏花酒店,看见墙边砂锅里煮着一只狗,就掏钱买了半只。鲁智深用手扯那狗肉,蘸着蒜泥吃,一连又吃了十来碗酒。吃得口滑,哪里肯住。店家都呆了,叫道:“和尚,只恁地罢!”
先秦时,家狗分三类,一是看门狗(守犬),二是猎狗(田犬),三是肉狗(食犬)。狗肉绝对不一般,“士”以上的贵族才够格吃几口(《礼记》)。天子祭祀,狗肉当仁不让,与牛羊平起平坐,成为祭品主角。
简体字“献”,繁体写作“獻”,至少包含两点:用犬贡献(祭祀);将“獻”字分割,左下角“鬲”是陶制炊具,意味着用陶器煮狗肉吃。到汉朝,吃狗肉已很流行,刘邦的小弟樊哙,发达前就在城镇搞屠狗专卖。《盐铁论·散不足》曾形象地描绘西汉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阔佬们杀牛击鼓,唱歌跳舞,有钱的中产吃羊肉狗肉,鼓瑟吹笙,穷棒子只能吃鸡肉和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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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朝,与先秦、两汉不同,狗肉已不是中原餐桌的主流菜肴。看看宋人笔记,还有《东京梦华录》、《梦粱录》等民俗社会学著作,开封、杭州的食肆繁多,小吃无数,羊肉、猪肉经常露脸,狗肉鲜见其踪。
熙宁年间,苏轼在徐州做太守,有一场狗肉之争。老苏在公款吃喝时看见狗肉上席,不高兴,就诘问司法官。司法官解释,领导,法律没禁止杀狗啊,《礼记》说“烹狗于东方,乃不禁”呢,吃吧吃吧。老苏反驳,《礼记》说过“宾客之牛角尺”,大宋朝就该开戒杀牛?狗死了,孔子还用旧车篷埋着它呢。死狗都有这待遇,难道我们忍心杀狗吗?
上流人士不吃狗肉,但这无碍鲁智深之类草根大快朵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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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狗价起伏较大,普通狗在几百文到两贯数百文之间。洪迈的《夷坚志》里记载较多。绍兴二年,台州一条幼狗,卖价1贯500文。绍兴八年,某屠夫在平江买狗,花了3贯。
南宋孝宗时期,秀州一条白色小狗,卖价1贯;鄱阳某和尚用150文,买了条小黄狗;盐官县某狗屠户,花费2贯500文买狗。至于特殊品种的狗,价格较高,比如景泰年间,湖州猎狗,要价几贯。
鲁智深所买的半条狗的肉,可惜没写具体价格。肥美的狗肉,曾阔气过,曾寥落过,从上及下,由贵而俗,到底成了平民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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