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六事件,看似开明,看似在发动群众,在走群众路线,但实际上是相当愚昧的。只因朱元璋的一句话,陈寿六直接就凌驾于《大明律》之上,只有朱元璋一个人才有权审问和处理,这置《大明律》和各级政府于何地呢?还怎么指望官吏任事?
一旦到了这个地步,所有的官员和百姓,唯一能指望的就是皇帝的个人好恶了。整个国家所有的希望,都建立在今上英明的基础上。所有人都不知道一旦换个皇帝,会搞什么运动、会出什么政策,整个国家都在赌运气,而且还没有其他选项。
最坏的是即使上台的是明君,还要看既得利益集团有多大势力。因为没有制度的制约,利益集团势力很容易壮大,一旦壮大到一定程度,连人治顶峰的皇帝都没辙。明朝中后期就是这个局面。好比有名臣之称的徐阶,家里的地产有几十万顷,他不倒台,谁都治不了。
所以人治肃贪,必然是失败的、落后的。因为它最多只能治一时,而且还只能治个人眼前看见的。看不见的就治不了。更别提靠搞运动来治理了。
唯一能真正肃贪的路,就只有法治一条路。朱元璋不可能有这个觉悟,不但没有,还直奔人治倒退大路,于是即便手段再狠再残酷,明朝的贪污却依然甚于之前历朝,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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