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皇帝爱新觉罗·胤禛,清圣祖康熙皇帝第四个儿子,大清王朝入关后的第三任统治者。雍正夹在功业显赫的康熙和乾隆之间,一般都认为他只是承先启后的过渡皇帝,但我个人认为其在康乾盛世中处于不可或缺的位置。历史选择了他,他也交给了历史一份满意的答卷。日本史学研究者佐伯治曾评价雍正皇帝说:“康熙宽大、乾隆疏阔,若无雍正整饬,满清恐早衰亡。”
雍正在位十三年,对清廷机构和吏治做了一系列改革。如为加强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实行改土归流,耗羡银归公、建立养廉银制度等,出兵青海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设立军机处,创立秘密建储制等。正是他对康熙晚年的积弊进行改革整顿,一扫颓风,使吏治澄清、统治稳定、国库充盈、人民负担减轻。这样一位励精图治、致力于富国强民的皇帝,应该担得上“好人”的评语。
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却只得到一世恶名,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民间传说,最集中的是他“改诏夺位”、“骨肉相残”、“不得善终”三大恶名。从登上皇位,就传闻不断,说他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怀疑诛忠、好谀任佞。民间流传关于雍正的死因有很多,有说是被吕四娘(吕留良遗孤)谋刺死的;有说被宫女缢死的;有说服丹药中毒而死或中风而亡;更有甚者说其是被曹雪芹和竺香玉合谋毒死。众说纷纭的死因,其实正反映出雍正登基后面临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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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一个公认的事实却是:雍正是封建王朝中最为勤政的皇帝之一,在位13年国库从接手时的所剩无几到卸任时的国富民强,老百姓的安居乐业(雍正在位期间没有一次大规模农民起义),极力整治吏治建立了健全的领导和监督体制。以后人的眼光来看,愚以为雍正的“恶名”正是来于自己的功绩。
雍正即位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清欠,也因此得了贪财的恶名。
在康熙统治期间,解决了长达八年的吴三桂等三藩的分裂战争,收复了被郑经割据多年的台湾,驱逐了占据我国黑龙江地区的沙俄势力,又出征蒙藏平定准噶尔部蒙古贵族分裂势力的动乱,这一通仗打下来得需要多少银子?清朝经济面临着崩溃的危险:一方面叛乱此起彼伏,剿而不灭,用去大部分财政收入;另一方面朝廷内贪污成风,大小官员多以“借款”为由,私自动用国库银两竟高达上千万之巨!借了钱,又不还回来,这就造成了国库的“亏空”。国库里没有银子,就得增加赋税向老百姓要,要到后来康熙都觉得老百姓太苦了,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下旨“永不加赋”。国库只存银七八百万两,而又不能“加赋”,这就是雍正接手时的财政现状。
如果说,打江山要靠枪杆子,那么,治江山就得抓钱袋子,所以亏空不能不补。雍正为了维持大清帝国的运转,把眼睛盯在了“亏空”上,要把官员们欠国家的钱收回来。雍正决定从整顿吏制开始,钱粮亏空主要出在官吏贪污上。雍正说:“历年户部库银亏空数百万两,朕在藩邸,知之甚悉。”又说,“近日道府州县亏空钱粮者正复不少”,“藩库钱粮亏空,近来或多至数十万”。于是雍正下第一个法令,就是下达全面清查积空钱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并责令所有亏空三年内全部补齐,不许派于民间。康熙皇帝去世刚好一个月时,雍正便下令全面清查亏空钱粮。雍正不顾其父“尸骨未寒”,就要对康熙留下的积弊大动干戈,可见事情之紧迫。
在清欠执行上,雍正的做法很值得称道。
雍正从中央直属机关内选派钦差大臣,同时又从各地抽调一大批候补州县随行。这个人选搭配很有意思。首先钦差大臣与地方的联系不是特别密切,而且就在皇帝身边,肯定对雍正清欠的决心和信心十分了解,即便是有些孝敬及往来,在这事关自己脑袋的问题上,他不会冒那么大的风险给别人担事。而同时又有一批候选官员随行,对钦差大臣本身就是一种监督。要知道雍正给出的政策是:查出一个贪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职,从调查团里选一个同级官员接任。这些候补们,眼睛都望穿了,好不容易盼到这么一个出头的机会,因此眼睛现在都泛着蓝光,死盯着钦差大臣和受查官员,谁“和稀泥”谁就是动了他的“顶戴”,这样就避免了官官相护。同时,在古代官场有一个循环:上一任亏空,继任者填补,离任的时候再亏空给下一任,所以亏空总是补不上。可这回继任者就是来查账的,还不趁机把前任的亏空账抹平?再者,如果他查不出亏空也就没有自己的继任。因此,从哪方面讲,去查账的人都会“光膀子卖力气”地彻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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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这一出手,动静可真不小,雍正用两计“杀威棒”彻底粉碎了下面官员“走过场”的希望。首先查处主管财政的户部有亏空,而且亏空达二百五十万两,雍正责令户部历任尚书、侍郎、郎中、主事等官吏共同赔偿。另外雍正自己的十二弟履郡王曾做过内务府主管,结果内务府也有亏空。当时全国上下都看着这件事情,如果这笔钱追不回来,那清欠将就此不了了之。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雍正向这位十二弟下了手,最后为了还钱履郡王只好将家中器物当街变卖。虽然履郡王此举有给雍正难堪的意思,但不管怎么说你还是要把钱还了,皇上至亲尚且如此,还有哪个官员能够赖账。但雍正也因此落了个刻薄的恶名。
从履郡王的事件中,雍正看到了一个问题:官员亏空国库不是一时亏空的,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债一时还清有困难。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雍正采纳了通政司官员钱以垲的建议:抄家。亏空官员一经查出,将其家产查封,家人监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匿赃银的可能。赃官们的罪一经核实,就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雍正下令:“丝毫看不得往日情面、众从请托,务必严加议处。追到水尽山穷处,毕竟叫他子孙做个穷人,方符朕意。”此令一下,全国一片抄家声,雍正也得了个“抄家皇帝”的封号,甚至连牌桌上都有了一种新打法:抄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