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开始是这样解释的:他当初参加起义,只是为了吃饭活命,并不是为了推翻元朝。他不断强调自己加入起义军实在是迫不得已,是人生的一大污点。他说自己加入起义军是“昔者朕被妖人(红巾军)逼起山野。”(《与元臣秃鲁书》)他又说:“朕本淮右布衣,暴兵(红巾军)忽至,误入其中。”(《洪武实录》卷37)在《皇陵碑》中又说:“元纲不振乎彼世祖之法,豪杰(起义领袖)何有乎仁良(也没什么好东西)。”他宁肯污辱自己,也不能给臣民作坏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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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又进一步解释:“盗贼奸起,群雄角逐,窃据州郡。朕不得已起兵,……当是时,天下已非元氏有矣。……朕取天下于群雄之手,不在元氏之手。”也就是说,元朝的灭亡跟他没什么关系。他参加起义,不是为了推翻旧王朝,也不是为了当皇帝,而是因为实在不忍心看人民遭受痛苦,要救万民于水火。天下取自群雄,而非元朝之手。
这两种解释似乎还不圆满。编写《大诰》时,朱元璋又发明了“殿兴有福”理论。他天才地将起义者分为“首乱”者和“殿兴”者两部分。首乱者,就是带头造反的那一批人,而殿兴者,就是他这样半路参加起义的人。《御制大诰三编?造言好乱第十三》中,朱元璋说:“元政不纲,天将更其运祚,而愚民好作乱者兴焉。”就是说,因为天下无道,所以愚民作乱。朱元璋认为,带头做乱者都是忘恩负义、胆大妄为之徒,注定没有好下场。因为这些人引起了战乱,造成了流血,老天爷讨厌这样的人。
这就是所谓的“殃归首乱。”朱元璋还举大量例子论证他的观点:历代大型农民起义中,最早揭竿而起的那批人,确实多数都做了后人的铺路石:“秦之陈胜、吴广,汉之黄巾,隋之杨玄感,僧向海明,唐之王仙芝,宋之王则等辈,皆系造言倡乱首者,比天福民,斯等之辈,若烟消火灭矣。何故?盖天之道好还,凡为首倡乱者,致干戈横作,物命损伤者既多,比其成事也,天不与首乱者,殃归首乱,福在殿兴。”至于那些后来才参加起义的人,就没什么责任了。因为动乱的大火已经烧起来了,他们再加把火,是为了使火灾早点结束,早点还大家以太平。所以“福在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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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说法充满矛盾。既然天下无道,“天将更其运祚”,被推翻是必然的,总得有第一个起来反对它的。站在“首乱”者的尸体上取得成功后,却又这样大言不惭地辱骂他们,实在是匪夷所思。绞尽脑汁,朱元璋的理论其实是要落脚于天下无道,为了生存,反抗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万万不要第一个揭竿而起。说他狡猾也可以,说他愚蠢也可以,说他阴险也可以,说他坦率也可以,反正理论构建至此,朱元璋图穷匕见:不论怎么说,你们可千万不要造我大明的反。
为了说服愚民,他费尽口舌,推导出了宁可饿死,也强于造反之说。他说,元朝承平时,富无旁忧,贫有贫乐。纵迢天灾,“饥谨并臻,间有缺食而死者,终非兵刃之死。设使被兵所逼,仓惶投崖,趋火赴渊而殁,观其窘于衣食而死者,岂不优游自尽者乎?”也就是说饿死强于战死。所以宁可饿死,也不能反抗他的统治。他又从多方面论证这个主张,说造反其实没什么好处:从乱者并非俱能为人上人,除了那些“乱雄”和文武官吏外,“其泛常,非军即民,须听命而役之。呜呼,当此之际,其为军也,其为民也,何异于居承平时,名色亦然,差役愈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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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大诰三编?造言好乱》一节中说:且昔朕亲见豪民若干,中民若干,窘民若干,当是时,恬于从乱。一从兵后,弃撇田园宅舍,失玩桑枣榆槐,挈家就军,老幼尽行,随军营于野外……与官军拒,朝出则父子兄弟同行,暮归则四丧其三二者有之……饮食不节,老幼悲啼,思归故里,不可得而归。不半年,不周岁,男子俱亡者有之,幼儿父母亦丧者有之,如此身家灭者甚多矣。
也就是说,从概率论上分析,参加起义和叛乱,获得功名富贵的可能性是极低的。相反,给人家当炮灰的可能性却几乎是百分之百。通过这种“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的理论,朱元璋郑重警告百姓:宁可饿死,也不要起来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