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是在三年后的庆安四年(1651年)。徐鼐的《小腆纪年附考》中说:“(辛卯十二月)明朱成功(郑成功)取漳浦,遣使通好日本。”指的就是这件事。据后文说,这次是郑成功为了补充物资的短缺,根据参谋冯澄世的献策,向日本接待物资,以此补充短缺,同时卖给吕宋(菲律宾)、交趾(越南)、泰国等,以获取利润。
文中曾写到:“已获日本铅铜之助。”另外如中村久四郎等人所诉,可以想象郑成功等人的军中已经有日本刀和日本式的甲胄等。由此来看,完全可以想象一直从日本获取某种援助。--即使没有幕府的正式援助,也会有民间人士某种形式的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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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是万洽元年(顺治十五年)(1658年)六月,他派遣的使船载乘员一百四十七人,进入长崎,带来了书信和各种物品。书信开头写着“启上日本国上将军麾下”,原文收入《华夷变态》。但幕府“未及复书”,未予理睬。
第四次是万治三年(1660年)七月,命其部下张光启向日本借兵。《海上见闻录》上写道:“命兵官张光启,往倭国借兵。”指的就是这一次。
沈云的《台湾郑氏始末》上也有内容大体相同的记载,关于这次的结果,他写道:“日本上将军不予发兵,助铜熕(铜制大炮)、鹿铳、倭刀为备。”大概乞师的事情未成,但乞资的事情取得了一些成果。
郑成功的请援使有以上四次。但最后一次乞师的第三年,他壮志未酬,死于南海之地。继承其遗志的是郑经。郑经也有一次乞资。时间是在宽文三年(清康熙二年)(1663年)。
这次乞资的经过是这样:郑成功的哥哥、郑经的伯父郑泰本来就有二心,被郑经察觉后,遂令其自尽。当时从其遗物中发觉郑泰把同我国贸易所收获的大量银钱寄存在长崎。因此,为了拿到这笔银钱作为“恢剿逆虏之资”,而给长崎奉行送去了一封信。
结果是多半银钱已经被倒向清朝方面的郑泰的孙子郑奎舍和郑泰的侄儿郑按舍领走,看来郑经的意图基本上没有实现。不过,郑经对日本国进行的那种活动,可以算作广义的乞资。郑氏家族心向朝廷,不惜向日本借兵,企图光复大明,时乃忠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