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政局为何乱象丛生?是李世民打破了该有的规则!

2022-09-05 08:17:54 作者: 唐朝的政局为

  唐朝的政局为何乱象丛生?是李世民打破了该有的规则!中国知识网小编给大家提供详细的相关内容。

  读唐史的时候,我们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唐朝的皇帝经常被废,导致政治混乱不堪。唐朝不仅出了个女皇武则天,太后当权、外戚当权、公主当权、宦官当权,这些现象在唐朝一应俱全,最终拖垮了大唐的国运。

  是什么原因导致唐朝有如此政治乱象呢?

  翻开唐朝的历史就会发现,这个祸根其实从唐太宗李世民那里就早早埋下了。因为,李世民公然破坏了中国古代自周代流传下来的皇子继承的制度——”嫡长子继承制“。

  图 | 唐太宗李世民画像

  什么是”嫡长子继承制“呢?为什么李世民破坏了嫡长子继承制会有如此大的影响?下面我们通过拆解中国古代君主的继承制度演化,逐一来说明。

  中国上古时期的继承制度

  中国古代的嫡长子继承制是周代出现的,之前的上古时期,部落联盟执行的是“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也就是作为领导的哥哥死了,从同辈的兄弟中推选出一个继承人,这就有点儿“唯才是举”的意思了。

  这时候,你可能想不通,“兄终弟及,唯才是举”这么先进的制度为什么没有执行下去,反而改用“嫡长子继承制”呢?你不能保证每个嫡长子都是贤君吧,万一出现个笨蛋怎么办?

  这些问题我们接下来逐个进行拆解:

  上古时期的部落首领,实质上跟商周以后的那些君主有很大的差别。

  因为,上古时期的社会生产力非常低,物质贫瘠,生活条件十分艰苦。所以,部落的首领的待遇与普通人差别并不十分大,无非就是能多吃点,多得些战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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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 原始部落的生活条件十分艰苦

  既然大家推选你当领导,你相应的得承担起首领的责任。遇到事必须带头冲锋陷阵,而不是躲在后面指挥别人,只有这样,大家才服从你。

  正是这样,部落的首领通常都很命短,想想也是,古代战争频繁,首领总是带头冲锋陷阵,谁也难以保证自己没有马失前蹄的那一天。所以,上古时期的首领既没有多少富贵可以享受,遇到事情还得顶着雷向前冲,着实不是一件人人愿意当的差事。

  还有一个原因,部落社会中没有一套权力自动运转的政治体系,一切事务都由首领做最后的定夺。这样一来对接任者的要求必须是“即插即用”,因为没有条件和时间慢慢地让接班人学习和适应。

  所以,“兄终弟及”的制度在上古时期能够执行下去。

  为什么古代的“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没有执行下去?

  中国社会发展到商周时期,由于生产工具以及耕作技术的改进,农业生产水平有了巨大的提高。首领需要管理的人口和资源,已经与上古时期不可同日而语了。

  图 | 殷商时期君王的生活已经很奢侈了

  生产力提高带来的直接变化是,社会发展出了国家政治体系,首领凡事不用亲力亲为,更重要的是可以享受比普通人多得多的资源。有了自行运转的政治,“父死子继”就成为了必然趋势。因为,“让自己的权力和财富延续下去”是人的基因本能。

  人都是自私的,占有欲人人皆有,这是基因为了保护自己所产生的本能。为什么天下父母大多数都会无条件的为子女付出一切?甚至有些父母在生死关头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全孩子。这都是基因“延续自己”的本能。

  还有一点,“父死子继”两代人的年龄有一定的差距,新的首领不会短时间就死了,权力转移的频率降低确保了政治的稳定。

  明白了这些,我们就会明白了,只要条件成熟,古代“兄终弟及”的继承制,最终必然会走向“父死子继”的世袭制。

  图 | 子继父业的世袭制

  所以,在商朝出现了“兄终弟及”和“父死子继”交替的继承制度。到了周代,不光要“父死子继”,还严格规定要执行“嫡长子继承制”。

  继承人为什么必须是嫡长子?

  我们已经对“父死子继”的世袭制没有异议了,那么问题来了:

  继承父业的儿子为啥必须是嫡长子呢?如何保证他是儿子中最贤能的,万一他要是个笨蛋怎么办?

  关于为何选择嫡长子做继承人,总结起来有以下原因:

  一、嫡长子是一个可量化的标准,确定了继承人的唯一性。

  “唯才是举”的制度是很美好,但在古代,实际操作起来并不容易。一个皇子是否是“贤才”,很难拿出一个可以量化的客观标准,只能凭借个人的主观判断。皇子的背后都会有政治势力支持,在古代不那么透明的制度中,他所谓的贤能也很可能是别人给他装扮的。

  所以,追求唯才是举而“立贤不立长”,最后皇帝死后,在权力的真空下就会造成内斗,最后谁有枪江山就是谁的。

  而嫡长子继承制,是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而且继承人只有一个。这个规则一旦被确定下来,就比较容易贯彻,谁也不用争抢。

  三、嫡长子继承,确保的是程序正义。

  关于法律,我们都听说一句话叫“正义不仅应该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就是“程序正义”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司法判决,不但要追求结果正义,最重要的是确保审判过程是公正的。有时甚至结果存在争议,也要保证程序的公正。

  所以,“程序正义”是相对“结果正义”来说的。举个例子:

  比如,我们在路上上抓住一个人贩子,我们心想,人贩子丧尽天良,必须揍他一顿才能解心头之恨。

  图 | 抓住坏人就地打一顿,才符合我们

  我们追求的结果正义就是揍人贩子一顿,甚至直接将他打死。但是这并符合法律的程序正义,在程序正义下,法律要保证这个人贩子的人权,不能打不能骂,哪怕我们亲眼看到他贩卖人口了,在他接受法律审判前,他都是个受保护的“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罪犯。

  耶鲁法学院著名的程序法教授罗伯特·科弗(Robert Cover),讲过一个正义女神的神话故事:天庭上众神之间冲突不断,马上就要天下大乱。那谁来裁判纠纷,恢复秩序呢?一位女神挺身而出,拿出一块布,蒙在自己眼睛上,说:我来!大家都同意了:因为她蒙了眼睛,看不见纠纷双方的样子和身份,就能够秉公裁断了。所以,科弗教授说了一句名言:“程序,就是正义女神的蒙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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