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究竟有多厉害,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如果不是陈平用重金贿赂匈奴王的老婆,也许根本不用等到明朝的朱祁镇,刘邦就会沦为第一个异族的俘虏皇帝。为此汉朝对于匈奴历来是又恨又怕,却也只能采取和亲的办法,虽然心有不甘,却也无可奈何。历代皇帝在忍受屈辱的同时,只能是默默的为子孙后代积蓄力量。
这件事一直到刘彻当上皇帝,才有了根本性的改观。虽然他有着前所未有的雄才伟略,但真正使他能够扬眉吐气的,还是有了一帮能打胜仗的将军,其中最杰出的代表,就是霍去病。可以说刘彻想要杀匈奴,那霍去病就是他手里最锋利的一把刀,杀伤效果也是让所有人都瞪目结舌。
那么他到底有多厉害呢?其实看看当时匈奴人留下的一首诗歌里,包含着怎样的血和泪,就明白了。由于卫青已经享有盛誉,使得只有17岁的霍去病,就想着像舅舅那样横刀立马。偏偏在此之前,皇帝对他已有相当的了解,就答应了他的要求。没想到不经意间的决定,竟然让他名垂青史。
在这场战争中,还只不过是一个弱冠少年的霍去病,就显示出了他过人的胆识和卓越的才能,他采取突袭和迂回相结合的办法,从匈奴最意想不到的部位穿插进去,直接像一把尖刀,插进了对方的心脏,包括匈奴单于数位长辈在内的2028人,尽数被其斩杀,而他所率的骑兵只有800人!
听闻少年英雄竟然获得如此大捷,皇帝当即就为他建修了一处豪华的府院,并请他回来验收。然而这时候的霍去病,却撂下一句硬气的话:"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时至今日,我们读起这句话,仍然觉得热血沸腾、情不能已!
此后奉皇帝命令,他又挥师收复河西走廊,让汉朝的疆域得到了极大的拓展。这次他的斩获颇丰,包括浑邪王在内的王室人员,外带4万多俘虏,都被他带回大汉。途中匈奴有人发动叛乱,他临危不惧,率部长驱直入,将肇事者斩落马下。
正因为他的此次出征,匈奴人留下了"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的千古悲歌。但事实上,如果他们知道以后发生的事情,他们就会发觉,悲歌实在是有点为时过早,因为真正毁灭性的打击,还是在事隔两年之后!他在漠北大战中,更是一往无前,直接杀至狼居胥山,从此成就了历朝历代武将都不曾突破的巅峰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