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
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
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明确2020年新开工改造
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
涉及居民近700万户
图源:新华社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
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
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
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
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改造或建设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
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
鼓励有需要的居民结合小区改造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可以适当支持2000年后建成的老旧小区,但需要限定年限和比例。
省级人民政府要相应做好资金支持。
市县人民政府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可以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