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四川一居民称“被贷款”1200万元一事,7月28日,浦发银行回应称,对于网络报道涉及成都分行的有关信息,总行高度关注,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开展调查。
浦发回应被贷款1200万事件
经查,成都分行分别于2011年、2012年向程女士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个人的质押存单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最后一笔贷款本息已于2013年全部结清。贷款资金使用方是汶川某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程女士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
目前相关调查工作还在进行。浦发银行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管理原则,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采取后续措施。
7月26日,四川居民程女士发布微博称:“最近去银行办事,随机在银行打印了个人征信报告,却意外发现我个人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于2011年及2012年有两笔各600万元的贷款,合计1200万元。”对于相关贷款合同上有程女士的签名和指印,程女士之子杨先生否认了母亲曾签署前述文件,并称合同上的签名和指印均系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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