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可纳入医保目录!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对新一轮医保药品调入、调出做了详细的规定。
医保目录拟新增7类药品
《意见稿》显示,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可以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
1、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
2、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
3、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4、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5、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按新药注册申请程序批准上市的药品(包括新活性成分、新剂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