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张玉环被改判无罪。张玉环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没有杀害两个小孩。有罪口供是受刑讯逼供做出来的。起初关在进贤县看守所期间,他没有承认杀人。后来被侦查人员从看守所提出,先后在进贤县长山宴乡派出所和云桥派出所受到残酷刑讯,长达6天6夜。张玉环称希望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张玉环称曾遭6天6夜刑讯逼供
据张玉环叙述,1993年11月3日,侦查人员牵来两条狼狗,说如果不招,就让狗把他吃了。当时民警手一挥,一条狼狗冲上来,狂撕乱咬,张玉环裤子被撕烂,大腿鲜血直流。极端恐惧下,张玉环承认杀害两小孩。
张玉环表示,自己在狱中的头等大事是写申诉状,曾利用节假日写过数百份申诉材料。张玉环表示,以前在狱中会非常关注其他案件平反的消息,特别感谢国家相关政策逐渐完善后还自己清白。
以上就是【张玉环称曾遭6天6夜刑讯逼供】相关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中国知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