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为牟取非法利益,福建漳州一退休干部伙同他人以招募、容留等手段,组织、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时隔多年后,该案迎来最新进展。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判决书,被告人陈某德犯组织卖淫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币二十万元。
福建一退休干部组织百名女子卖淫
据了解,陈某德是漳州市海洋渔业局退休干部(原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检方指控,2006年4月至2011年4月10日,被告人陈某德伙同何某波、许某山、余某美(均已判决)和王某农、林某(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参股漳州市翠园休闲健身有限公司,经营漳州市芗城区芗江酒店的“翠竹桑拿”,合计组织招募100余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组织卖淫达19333人次。
在此期间,被告人陈某德参与股东会议、决策公司进行卖淫活动的经营方式,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与王某农、林某、余某美、许某山、秦某万等人共同经营公司的卖淫活动并进行股东的获利分成。2009年8月11日公安机关在现场抓获卖淫嫖娼人员共计10人,其中卖淫女5人,嫖娼人员5人;2011年4月10日23时许,公安机关又在现场抓获卖淫嫖娼人员共计48人,其中卖淫女28人,嫖娼人员20人。2019年9月17日,被告人陈某德向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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