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指导督促。国务院国资委将成立对标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建立统筹推进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动员、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估。按照不同的管理类别组织开展系列培训和课题研究.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通过视频会议、现场研讨、调研督导等方式,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推介优秀企业管理成果和经验,促进相互交流和借鉴。组织有关专家、中介机构和企业等,明确评价标准,开展分析评估。将对标提升行动纳入中央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以及董事会工作评价,在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各地国资委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所监管国有重点企业开展对标提升行动的指导督促,并及时向国务院国资委报告有关进展情况。
(四)实施在线监管。国务院国资委充分运用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搭建专项工作平台,有效促进对标提升行动开展。通过专项工作平台,及时发布政策文件,传达工作部署要求,动态更新各企业工作进展,推介展示好的做法和经验。汇总分析企业在不同阶段遇到的难点问题,采取专家咨询、在线交流等方式答疑解惑。借助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力量,结合企业实际,探索在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中建立分行业的对标指标数据库,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国资委也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标提升行动的实时跟踪、推动促进和支持保障。
(五)抓好典型选树。国务院国资委将强化激励、鼓励先进,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层级、不同管理类型,持续推出一批管理标杆企业。选树一批管理标杆项目.推广一批管理标杆范式。通过《国有企业改革动态》专刊、“国资小新”“国企改革”微信公众号和国资委网站等平台,对国有重点企业中出现的标杆企业、标杆项目和标杆范式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不断扩大应用成效。各地国资委和国有重点企业要高度注重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做好先进典型推介宣传,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