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事项公告

2020-09-08 16:56:25 作者: 山东省202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犯罪记录,思想品德良好。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学习、工作或居住,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学历、身体条件等要求。

  4.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考生个人网上报名、考区确认、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14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注册。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2. 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本人的近照(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3.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就读学校或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应选择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二)考区确认

  时间:2020年9月12日至15日16:00

  1.考生网上报名后,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网上确认工作。确认内容为本考区报考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与报考要求是否相符以及姓名、照片信息是否规范。

  2.正常情况下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请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登录查看确认结果。

  3.确认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未通过原因,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完毕保存后,需按照报名流程重新选择类别、省份、考区、报考科目,然后提交,重新接受考区确认,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请联系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网上缴费

  通过确认的考生于2020年9月16日24:00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17〕63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0年10月26日至30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请登录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查询。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查阅。

  (二)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三)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此类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可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

  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四)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考生的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五)考试成绩的通用性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六)成绩有效期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根据国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取得毕业证书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的,方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