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李心草案终于有了结果: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罗秉乾过失致人死亡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罗秉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令罗秉乾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莲经济损失人民币63257元。
案件回顾:
2019年9月9日凌晨,昆明理工大学19岁的大二女生李心草,与罗秉乾等3人在酒吧喝酒后,坠入盘龙江中溺亡。
李心草母亲陈美莲称,事发后,家属被告知,李心草是“醉酒自杀”。但是,酒吧监控视频却显示,事发前,李心草疑被罗秉乾猥亵、扇耳光。
后经查明,2019年9月8日,被告人罗秉乾与任某燊、李心草、李某某昊聚会。罗秉乾在案发当晚多次提议在不同地点连续饮酒。
在李心草出现走路摇晃、坐立不稳、情绪不安等一般醉酒状况后,罗秉乾对李心草进行了劝慰和安抚,尽到了一定的照管、帮助义务。
李心草在醉酒状态后期的一个多小时内,异常状况不断加剧,陆续出现胡言乱语、乱砸乱打、往自己头上泼水、以头撞桌、用啤酒瓶盖割腕、跨越江边护栏等举动,辨别和控制能力明显下降。
罗秉乾只是采取劝说等一般安抚行为,认为这样即可避免危害后果发生,没有采取相应的有效救助措施,而且为避免麻烦及承担救助费用,未采纳报警、送医的合理建议,采用打耳光的粗暴方式为李心草醒酒,致使李心草情绪更加不稳,最终造成李心草翻越江边护栏坠江溺亡的危害后果。
另查明,因被害人李心草死亡造成其亲属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延伸阅读:
判决结果出来后,有网友质疑,最初是以强制猥亵侮辱罪批捕、为什么这项罪名没有了,变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对此,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爽表示:“因为强制猥亵侮辱罪主要是对一个隐私部位的保护,那么我们通过对这个视频监控的逐帧审查之后就发现,虽然说罗秉乾有俯身压在李心草身上的这样一个举动,但是没有隐私部位的接触,那么后来这个打耳光,虽然是在这样一种公众场合下,看似对被害人有一个当众的侮辱行为,但是主观上根据罗秉乾的供述以及李某某昊和任某燊的陈述,那么打耳光当时不是为了侮辱李心草,而是为了帮助李心草来醒酒。所以综合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方面,那么我们认为罗秉乾的行为不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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