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2020年度第二次创新创业大赛公告

2020-09-30 09:35:30 作者: 长兴县202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双提十攻坚”行动要求,抢抓省级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区机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助推县域产业转型升级,长兴县人民政府将举办2020年度第二次创新创业大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长兴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兴县科技局、长兴县委人才办、长兴县商务局、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长兴县委、杭州传送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参赛条件

  1.行业范围。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技术导向型业优质项目;

  2.项目管理团队。至少有1名负责人和3名核心人员,申报人需要为核心团队成员,且为理工科硕士或以上学历;

  3.专利数量。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者3项实用新型专利,且权属清晰、关联性强。

  三、大赛流程

  1.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9日。

  2.资料初审。审核提交的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商业计划书。

  3.专家评审。采用书面评审方式,大赛组委会邀请技术专家、创投专家、财务专家等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一批项目参加决赛。

  4.决赛路演。项目路演及答辩,大赛组委会将组织风险投资、市场营销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团,采取限时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委进行比赛打分,并现场公布。

  四、奖金设置

  长兴县创新创业大赛设立奖项若干,分别给予奖金:一等奖人民币50万元,二等奖人民币30万元,三等奖人民币10万元;奖金先拨付10%,项目落户长兴县后拨付剩余奖金。

  五、相关扶持政策

  获得长兴县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项目可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1.在落户长兴县且正常运营后,可获得大赛合作创业基金的优先投资;

  2、在落户长兴县且正常运营后,可优先入驻创业孵化器内,并视项目具体情况,获得一定面积的办公场地的租金补贴;

  3.在落户长兴县且正常运营后,可与指定科技银行进行对接,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获得银行的贷款,并获得基准利率20%--30%补贴;

  4.在落户长兴县且正常运营后,符合人才入选条件的,可开通绿色通道,直接推荐参加“南太湖精英计划”答辩评审,按入选等级给予的300-3000万元产业化配套资金,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对于特别优质的高层次人才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引才计划等重点人才项目。

  5.在落户长兴县且正常运营后,项目直接认定为县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可享受创新券、应税销售收入奖励等系列支持政策。

  附件1:长兴县2020年第二次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2:项目商业计划书。

  长兴县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0年9月25日

  长兴县2020年第二次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一、团队基本信息和概况

  

 

  

 

  二、核心团队

  

 

  项目计划书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项目产品的定性描述、主要用途及市场前景;本项目研究现有起点科技水平及已存在的知识产权情况。

  二、项目内容

  具体研发的内容和重点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项目的特色和创新之处;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社会、经济效益。

  三、实施方案

  项目产品的目标市场、竞争能力,必须具备的行业生产许可和资质认定,市场营销策划等市场实现模式。

  四、财务论证

  经费预算和筹措,产品成本和盈利能力分析,包括投入与盈利数量对比及回报周期计算等。

  五、相关附件材料

  申报书阐述项目技术水平、知识产权、创业团队能力、实施基础条件等内容,需提供专利、资质、荣誉证书、学历证明等相应佐证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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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日报    | 作者:王新文    | 责编:华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