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据《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开展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今年12月底前,三地将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业务“跨城通办”,申请人可通过异地大厅和网上申请两种方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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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9月27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开展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在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实施方案》要求三市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跨城通办”的前期准备工作,12月底前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业务“跨城通办”。
《实施方案》明确,“跨城通办”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申请人可通过异地(申请人所在地)大厅和网上申请两种方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其中大厅办理采用“异地申请、属地受理、大数据审核、网上缴费、EMS送达”模式,通过“数据线上跑、快递线下送”方式,实现跨城不动产登记业务“就近办理,只跑一次”。网上申请则利用远程身份认证、人脸识别、电子签章(名)等技术手段,实现网上受理、大数据审核、自助缴税(费)和核发电子证照,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和领取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人可在业务申请时选择双向EMS邮寄服务,实现“零跑腿、不见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