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陕西靖边“埋母案”被告马某宽一审获刑12年。11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马某宽所在社区支部书记贾某获悉,马某宽的母亲王桂芳于今年农历8月初十(9月26日)因病去世。
针对网络“马某宽母亲被埋导致身体变差”的说法,贾某称“并非如此,他母亲身体一直不好。”贾某还称,今年5月5日,王桂芳从墓坑中被救出后,一直由马某宽的妻子照顾,“照顾得非常好,村里也针对他家的情况进行了帮扶。”
红星新闻记者从靖边县官方人士处获悉,马某宽被捕后,母亲王桂芳对其行为表示了谅解。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宣判后,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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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活埋母亲已去世,陕西“埋母案”判了!
昨天上午,陕西榆林靖边“埋母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获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柳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被告人马某宽悔罪表现良好。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共31人旁听了庭审。
2日晚,马某宽的一位邻居告诉记者,马某宽母亲已于今年9月底去世 。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