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被丈夫用木棍殴打致死 警方悬赏5万元缉凶

2020-11-05 12:47:36 作者: 女子疑被丈夫

  11月4日,歙县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称,1999年2月23日,歙县王村镇八村大观自然村村民吴轮英在茶园内被人用木棍殴打致死,经警方侦查,其丈夫李绍荣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潜逃。

  犯罪嫌疑人李绍荣,乳名“小双”、绰号“疤瘌眼”,男,汉族,1962年7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42422196207275835,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寿县三觉镇余集街道学校组,身高约165cm,含胸、说话略带口吃。

  公安机关一直紧盯案件的侦办工作,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对提供重要线索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奖励人民币5万元,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公开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隐瞒、包庇、窝藏或为在逃人员潜逃提供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左警官:13955961344 张警官:19955957179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