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夜宵店多次被高空抛落石块袭击 扔石块的小伙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20-11-11 10:33:35 作者: 杭州滨江夜宵

   杭州滨江中赢康康谷一带,有许多餐饮夜宵店,一到夏天这些店铺主打小龙虾夜宵,客流蛮大,生意不错,这两年已经发展成滨江区有名的一个餐饮夜宵聚集地。

  可是从2019年夏天开始,这一带的夜宵摊就陆续遭到了小石块的攻击,不知道谁经常从楼上扔小石块下来,这些从天而降的小石块“杀伤力”惊人。

  近日,这个从楼上故意往下扔石块的人被判刑。

  夜宵店频频遭遇高空石块袭击

  小陈是附近夜宵摊的老板娘,说起从天而降的石头,她满肚子都是委屈。“店里的经济损失大约有4万元。”2019年5月份,就有石头砸到她店附近,开始不是很多,几天1到2块,后面一天就有2到3块,好几次砸到了吃饭的客人,客人要求赔偿要求打折,生意也受到了影响,无奈之下他们店搭了雨棚,防止石头砸到人,但防不胜防,还是有两名客人砸到了头和腿,店里员工小邓更是砸到头,送去医院进行抢救包扎,5天才出院。

  “当时砰的一下,好像有块小石头砸到了我的头上,然后感觉有点头晕,我一摸全是血.....”在医院里治疗的小邓想起来就感觉一阵后怕。

  康康谷商业中心一家龙虾店店门口夜宵摊的桌子也曾被砸得粉碎,差点还砸到人,非常危险,很多正在吃夜宵的客人被吓得再也不敢来了。

  去年以来,停在夜宵店旁一辆轿车的挡风玻璃被砸碎,还有辆车的引擎盖被砸出一个大坑,夜宵店搭的棚子和桌子好几次被砸坏,还有两次,石块砸中了路人,一位路人的头部被石块砸出一个大口子,血流不止,幸好送医救治及时。

  从天而降的小石块不仅让顾客退避三舍,更是让临街商铺的服务员人心惶惶。

  滨江长河派出所表示,这样的报警,长河派出所从去年5月以来已经接到了数十起。民警发现,报警被石块砸中的主要集中在中赢康康谷沿街的餐饮夜宵店,砸下来的石块小的有拇指长短,大的有鸡蛋大小,没有特定的目标。

  警方蹲守抓获扔石头的嫌疑人

  自从接到第一期警情后,长河派出所就迅速部署警力核查,因为高空抛物,而康康谷周边有多个高层小区,再加上这些小区都没有安装高空摄像头,取证调查很困难,民警只能一边调查,一边挨家挨户走访,宣传高空抛物的危险性,提高群众意识。

  警方发现,从去年5月第一起报警以来,扔石块的报警主要集中在夏季夜晚小龙虾夜宵生意比较好的时候,差不多两三天就能接到一起扔石块的报警,而冬天夜宵淡季,夜宵摊位不摆出来了,扔石块的情况就基本没有了。

  所以,民警怀疑,扔石块的人有可能是因为这些餐饮店的油烟或者噪声扰民,所以才做出这样过激的行为。

  通过大量走访和调查,以及石块落地的位置,警方反复确认后,逐步缩小了扔石块的位置——康康谷对面铂金时代5幢。

  不过这幢楼里有240户住户,排查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警方一边排查,一边安装了一部高空摄像头,对准楼顶天台。

  5月20日晚上,对准楼顶的高空摄像头立功!拍到了一个模糊的人影,并且有正在扔石头的动作。 随后,民警在铂金时代5幢30楼顶层天台蹲守。

  2020年5月22日晚,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爬到铂金时代某幢楼顶,掏出了包里装着的石块,正准备投掷时,被警方当场抓获,同时还查获口袋里准备投掷的9块石块。

  嫌疑人叶某某,27岁,男,温州人,和家人一起住在铂金时代小区,云南一所大学本科毕业。

  法院判决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立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近日,滨江法院审理了这起高空抛物案。

  “我没有针对某个人,我只是想发泄自己的情绪。”庭审中,被告叶某某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自己的抛物行为。石头是他从山上捡来的,平时他有爬山的爱好,看到山上的小石头就捡一些藏在包里,然后回家后在晚上的7点至10点之间,在30楼顶或者29楼的楼梯窗口投掷。2019年5月以来,叶某某在铂金时代某幢30层楼顶多次向夜宵摊投掷石头。

  “我讨厌那个地方,会让我家变得很吵,还充满着油烟味。”

  叶某某曾向各个部门进行投诉,但处理结果始终不能让他满意。

  偶然一次,叶某某曾接到公安的电话,询问高空抛物一事,没想到这非但没让叶某某觉得这项行为危险,而是让他脑筋一动,认为别人在扔我也可以扔,是一个向夜宵摊发泄情绪的好办法,于是他捡来石头开始往夜宵摊扔。

  一次次投掷后的平安无事,更让他胆子大了起来。

  叶某某表示,他想过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砸到汽车或人,但自己力气也不大,投出去的石头应该不会造成太大后果。长期以来的夜宵摊给他造成极大身心伤害,而这种行为正是他的一种反抗。

  经过鉴定,从叶某某投掷石头的地方掉落的石头,落地时的瞬时速度为156.82KM/H(公里每小时)至162.36KM/H,而对面临街商铺主要为夜市餐饮集聚区,人流密集,高空抛落的石块极易造成危险。

  经过法庭教育,被告人叶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众安全罪,鉴于叶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坦白请节,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当庭判处叶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来源: 杭州网    | 作者:林琳 通讯员 滨法    | 责编:汪杰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