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年3月起实施痛经假#日前,辽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明年施行,辽宁明年3月起实施痛经假,痛经假会让女性就业更难吗?
据报道,《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正式对外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辽宁明年3月起实施痛经假
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在订立书面劳动(聘用)合同时,不得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生育等内容;经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日的适当休息。对此,为了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其安全和健康。
其中,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日的适当休息;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职工难产的,增加产假15日。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的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应当明确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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