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民警接受涉黄KTV性贿赂#引发关注。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一则判决书揭开一起「民警接受涉黄KTV性贿赂」案。
判决书显示,王某为原仁寿县公安局禾加派出所民警,先后在治安、刑事、交通组工作。刘某为原仁寿县公安局禾加派出所辅警。
当地一家KTV的老板罗某从2018年初开始接触、拉拢王某等禾加派出所民警,多次安排王某等在KTV免费喝酒唱歌,免费安排卖淫女子陪睡。
判决书显示,2018年至2019年5月期间,王、刘二人接受杜某、罗某等人为其提供性贿赂及金钱,明知杜某、罗某等人在仁寿县经营的爱上音乐KTV内有组织卖淫及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公安机关对杜、罗等人经营的爱上音乐KTV进行检查时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
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刘某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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