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司法救助温度 控告申诉检察官的一天

2020-10-22 14:54:17 作者: 见证司法救助

10月21日,秋日和煦。早上8时,黔西南州贞丰县检察官助理郭泽林迎着明媚的第一缕阳光,准时走进单位大楼。近来要处理案件太多,当天要随办案团队出远门办理两起司法救助案件,行程比较紧张。

办理案件途中

2010年,大学刚毕业后的郭泽林成为贞丰县检察院一名检察人员。经过十余年在不同部门岗位以及驻村开展脱贫攻坚的历练,郭泽林克服重重困难,努力奋进,如今已经成为一名具有丰富经验的检察官助理。

2018年,贞丰县检察院强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该院第三检察部原负责控告申诉部门老干警离休,贞丰县检察院党组决定让郭泽林负责该部门工作。如今,第三检察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提升和成效,三年来实现涉检信访零目标,依法对20余件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家属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近50万元,其中涉及贫因户9件,发放救助金20万元,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事件发生。

作为贞丰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控告申诉部门负责人,郭泽林早已联系好了车,提前来到检察院大门口等着其他同事。

9:30,郭泽林带领同事来到册亨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第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王某某家。

在司法救助案相关人员王某某家中核实情况

除了生活所需的餐具外,王某某家简直可称为“家徒四壁”。看着王某某家空荡荡的屋子,郭泽林再次感觉到此次开展司法救助的重要性。

王某某系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于2018年在贞丰县辖区内因交通肇事导致他人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其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前,王某某靠在外打工来支撑一家人的基本开支,除了妻子在家照顾两个孩子上学外,他家中还有一个瘫痪的弟弟需要他照料。为了减轻妻子负担,王某某带着瘫痪的弟弟一起外出打工,一边挣钱养家糊口,一边照顾弟弟。案发后,王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目前仍在服刑。

“因当事人尚在服刑,为了解决案件当事人家属出行困难,所以我们提供上门办案服务。”郭泽林说。

“你们家现在情况怎样?孩子都正常上学读书吗?”在王某某家,郭泽林一边认真地问询王某某当前家庭状况,以便及时为被害人提供帮助,一边认真做笔录。

由于是异地办案,不方便携带电脑,郭泽林和同事只能手写,遂整个证据采集从9:30一直到中午11:30才结束。

“照顾好家庭和孩子,待你丈夫刑满释放后,一家人努力争取早日脱贫。车祸无情人有情,要竭尽所能地去帮助被害人。”临别前,郭泽林一番话语,说得王某某妻子泪眼模糊。

中午12:30,午餐时间,郭泽林和同事匆匆赶回贞丰县城。简单吃过午饭后,他们马不停蹄赶回单位,为下一起案件做准备。

“由于金秋时节,早晚温差较大,我们一般都是上午穿着春秋装,下午穿夏装。”郭泽林笑着告诉记者说。

在单位办公室,换好衣服的郭泽林,又简单整理了下即将要用的相关文件,还没来得及闭目休息一会儿,一看手表,即将到14:00。

““我们又要准备出发了!”郭泽林微笑。

这次目的地是贞丰县白层镇纳笑村,主要是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司法救助开展公开宣告。

2018年,“95后”的李某某在与他人打架斗殴,被邱某某用跳刀刺伤导致重伤。经过30多天的治疗,花费医疗费用4万余元,案发后,邱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目前仍在服刑。与此同时,因邱某某无力支付李某某的医疗费用,又无可执行财产,李某某的家人不得不四处借钱来医治李某某。

2019年,李某某本该进行结肠再造手术,需要近五万元手术费,然而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进行手术,家人一筹莫展。最后,李某某选择向贞丰县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经贞丰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办案团队多方了解后,认定被害人李某某符合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并建议为他申请4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他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为了对该案被害人李某某实施司法救助更加公开化,贞丰县检察院决定公开宣告,并邀请了十多名村民代表到场参加。

当天,当郭泽林与同事们于14:30来到白层镇纳笑村时,十多个村民代表们早已在村活动室等着他们的到来。

在李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宣告现场,贞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毛红梅向到场的群众进行关于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程序进行现场宣传。最终,村民代表们一致同意贞丰县检察院为被害人李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4万元。

检察人员向李某某父亲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感谢国家对我儿子的帮助,希望得到国家的救助后,让我儿子早日接受手术治疗,让他早日恢复健康,早日成家,免得让我们当父母的整天为他担心。”现场,李某某父亲激动地对检察官表示深深感谢。

郭泽林等检察官走出纳笑村活动室,已是下午17:00,夕阳的余晖铺满了远处的山尖,显得格外的美。

“又了却一桩心事,回单位咯!”郭泽林开心地大声对同事说道,一点看不出疲惫的样子。

18:00,从白层镇回到单位后,郭泽林回到办公室继续整理好第二天工作需要的文件,直到18:30才离开回家,结束一天的工作。

在分别时,记者问开展了一天司法救助工作的郭泽林,这项工作给他的最大感受是什么?

“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就是把法治的阳光和温暖送到群众身边,送到他们的心坎上,让他们感受国家法治关怀和温暖。虽然群众不会用很好的辞藻来表达这份关怀,但是每每听到他们的那一声感谢,看见他们那一抹感动的眼泪,对于一名普通的检察人员来说,我深知那是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认可,也是激励着我坚守从检初心、砥砺前行。”郭泽林如是说,话语间充满了自豪感与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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