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夫妻确诊曾在饭店聚餐 具体怎么回事?

2021-01-03 09:53:25 作者: 黑河夫妻确诊

  日前,#黑河夫妻确诊曾在饭店聚餐#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记者在1月2日晚黑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黑河夫妻确诊曾在饭店聚餐,夫妻二人行程如下:

  病例一:

  丁某某,男,63岁,退休职工,现与妻子何某(无症状感染者)共同居住在金兰社区电业名苑小区。病例主要行程轨迹如下:

  12月18—19日,行程轨迹比较固定,14时50分在法官公寓乘坐2路公交车前往运管站去江边散步,之后步行回家,行程约1个半小时,途中未与他人交流。

  12月20日,居家未外出。

  12月21日,10时40分步行到文化街兰飞酱猪蹄购买熟食。10时50分步行到金丽温馨蛋糕店购买蛋糕,后居家未外出。

  12月22日,13时步行去九龙湾浴池洗澡,15点步行去一扫光零食店,16时步行到连娣理发店剃头,16时40分,步行到玉国生鲜超市购买食品。

  12月23日,15时40分步行到一扫光零食店购买食品。

  12月24日,居家未外出。

  12月25日,10时20分步行到玉国生鲜购买饮料,后步行回家。14时乘坐1路公交车,由瑷珲山珍站点去小闯杀猪菜订餐,全程佩戴口罩,后步行回家,途中穿过海华商场,未与他人交流。

  12月26日,11时10分与妻子何某步行至易达酒店门前公交站乘1路公交车,11时30分至爱辉山珍站下车,11时40分步行到小闯杀猪菜与家人聚餐(儿子丁某、儿媳宫某某、孙女丁某某、弟弟丁某某、侄子丁某、大妹妹丁某某、大妹夫山某某、大外甥山某、二妹妹丁某某、外甥王某、三妹妹丁某某、外甥孔某、侄子丁某),就餐位置在大厅吧台对面,餐厅内仅有丁某某家一桌人就餐,13时40分聚餐结束后与妻子何某沿江边步行回家。

  12月27日—12月29日,居家未外出。

  12月30日,19时与妻子何某步行前往黑河第四小学做核酸采集,19时30分步行返回家中,除采集核酸样本外全程佩戴口罩。

  12月31日,23时由爱辉区指挥部派120救护车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集咽拭子和血液标本,零时由同一辆车送至汉庭宾馆516房间隔离。

  1月1日,18时由宾馆转至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隔离病房。

  病例二:

  何某,女,63岁,退休职工,现与丈夫丁某(确诊病例一)共同居住在金兰社区电业名苑小区。病例主要行程轨迹如下:

  12月18日—25日,根据本人自述,行程轨迹比较固定,7时30分从家出发过马路,从法官公寓胡同出来穿过少年宫,到文化街大早市购买食品,8时原路返回,8时15分到家,其余时间均居家未外出。期间,18日去过张坤水果超市,19日去过天天新鲜果蔬超市,20日去过百洲鲜肉铺,21日去过张坤水果超市,22日去过天天新鲜果蔬超市、蒙牛奶站(环城公路41号),23日去过百洲鲜肉铺,24日去过张坤水果超市,25日去过天天新鲜果蔬超市、蒙牛奶站(环城公路41号)。流调组将进一步核实其相关行程轨迹。

  12月26日,11时10分随其丈夫丁某步行至易达酒店门前公交站乘1路公交车,11时30分至瑷珲山珍站下车,11时40分步行到达小闯杀猪菜,与家人聚餐(同桌人与病例一同),就餐位置在大厅吧台对面,餐厅内仅有何某家一桌人就餐,13时40分聚餐后与丈夫丁某步行回家。

  12月27日—29日,居家未外出。

  12月30日,9时30分乘私家车至女儿丁某家中,18时30分自己步行返回家中。19时与丈夫丁某某步行前往黑河市第四小学做核酸采样,19时30分步行返回家中,除采集核酸样本外全程佩戴口罩。

  12月31日,7时30分步行到龙源路15号日日鲜果蔬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无外出。23时由爱辉区指挥部派120救护车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集咽拭子和血液标本,零时由同一辆车送至汉庭宾馆515房间隔离。

  1月1日,18时由宾馆转至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隔离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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