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董事长被点名连收两次监管函】日前,一则“茅台董事长被点名连收两次监管函”引发关注。据悉,被点名的茅台董事长,8天连收两次监管函!到底发生了什么?
据透露,这已贵州茅台第二次收到监管工作函。当天,上交所连续发布两份监管工作函,对贵州茅台董事长高卫东和山西汾酒董事长李秋喜均实行监管关注。
据说,本次监管工作函下发7天前,上交所对贵州茅台下发了“关于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未披露具体内容。贵州茅台相关人士称:“此次收到上交所监管函,只是常规问询。”
茅台董事长被点名连收两次监管函
经调查发现,12月16日,贵州茅台召开2020年度贵州茅台酱香系列酒全国经销商联谊会。会议上,该公司董事长高卫东称,公司2020年预计可完成酱香系列酒销量2.95万吨,实现含税销售额106亿元,同比增长4%。
据说,高卫东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其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2.4条、第2.6条、第2.14条、第2.15条、第3.1.4条、第3.1.5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点了茅台的名:“加强茅台等名优白酒价格监管。元旦春节适逢名优白酒销售旺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茅台等名优白酒相关企业价格行为,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巡查力度。”
针对以上情况,上交所对高卫东予以监管关注,并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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