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组织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2021年元旦、新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告诉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新年:2月十一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周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周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十二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十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周日)、十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勤和安全、捍卫等作业,遇有严重突发事件,要按规则及时陈述并妥善处置,保证人民群众吉祥安全度过节日假日。
国务院办公厅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