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休生育奖励假被开除 公司的“坑”?判决结果来了!!

2021-03-14 15:12:10 作者: 女职工休生育

  #女职工休生育奖励假被开除#日前,广东一女员工生娃休80天假被开除,法院判了:公司赔钱,女职工合法生育依法享有奖励假期。双方闹上法院后,涉案公司被判违法,应向钟某支付产假、奖励假、哺乳假工资损失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案情显示,钟某于2012年12月17日入职某电气公司,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电气公司向钟某支付工资至2019年4月。钟某于2019年5月8日顺产生育一孩,并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8月10日期间休产假。

  直到19年8月20日,电气公司以钟某已连续旷工六天为由,向钟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调查发现,钟某曾于2019年8月1日向电气公司人事经理申请奖励假休假。双方发生纠纷后,钟某请求电气公司向其支付产假、奖励假、哺乳期工资损失、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仲裁支持了钟某的请求。电气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最后,法院判决电气公司向钟某支付产假、奖励假、哺乳假工资损失、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广东省的女职工生育符合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除享有98天产假待遇外,另享有80天的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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