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生三孩后被开除
#杭州一女子生三孩后被开除#30日重磅报道!杭州一女子生下第三个孩子后被单位以“超生”为由开除,当地仲裁委驳回女子的各项仲裁请求。原单位称其从事计生工作仍违规。
据媒体消息,李女士于2009年大学毕业后,作为“大学生村官”进入萧山区河庄街道办事处城隍庙社区工作。2012年10月,她被调至河庄街道办下辖的建设村村委会工作。2013年4月,她的第一个孩子出生。2016年2月,因个人发展原因她提出离职,“去创业了”。2017年8月,李女士生下第二个孩子。2019年,李女士再次怀孕,她打算将意外怀上的第三胎生下来。2020年8月,李女士生下第三个孩子。
李女士透露:“90天的产假休满后,我主动到单位上班,党建办的负责人跟我说产假是128天,让我休满128天再来,到时候给我办(离职)手续。”同年12月16日,她收到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李女士则认为,当时她尚处法定哺乳期内,此举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据李女士提供的《仲裁裁决书》, 河庄街道办事处辩称,李女士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内容系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在此情形下,李女士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生育第三胎,给街道办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
截至目,仲裁委查明后表示,李女士确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生育子女的行为,按规定街道办可不给予李女士相关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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