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孕妇拒绝出差被辞获赔#日前,一则“高龄孕妇拒绝出差被辞获赔”引发关注。据悉,被公司辞退时,张女士已怀孕近6个月。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张女士赔偿金、奖金等共计20余万元。
据爆料称,19年3月,33岁的张女士怀孕5个月时,公司要求她出差,两次拒绝后被公司开除,并不发年终奖。经经医院诊断怀孕,医生告诫她要注意休息,并建议保胎。
然而,公司两次安排出差被拒,对此与张女士解除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未再向张女士发放2018年度的剩余奖金,也未发放2019年度的奖金。
庭审中,用人单位辩称,公司紧急安排支援人员前往浙江嘉善项目时,张女士没有提出不参加,其临时缺席,不仅打乱了工作安排,也在职工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不仅如此,张女士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中“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或者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达到两次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法院审理后表示,张女士在怀孕后虽然两次未能参加公司安排的出差工作,但是都能积极沟通并提出替代方案。故张女士两次未参与外地项目不能认定违纪。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张女士赔偿金、奖金等共计20余万元。该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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