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萌娃溜达街上被民警发现 “警察叔叔,我不是坏人”

2020-09-16 15:45:09 作者: 3岁萌娃溜达

9月13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石井坡派出所民警陶洪亮在中心湾转盘附近巡逻时,发现一名3岁左右的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走在大街上。只见小女孩一个人独自过马路,走向地铁站方向,又找到一名小男孩继续前行了一段路后便分开了,这一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随即陶警官让同事继续开警车巡逻,自己下车了解一下小女孩情况。陶警官跑到小男孩跟前交流起来:“小朋友,刚刚跟你一起走的小女孩你认识吗?”

小男孩在父母的帮助下,支支吾吾地告诉民警,小女孩是他幼儿园同学,但是不知道名字。大概了解情况后,陶警官向小女孩走的方向追了过去,大约1公里后,民警确定小孩身边没有大人陪同,于是上前叫住了她。

小女孩年龄虽小,警惕意识却很强,不停地打量着民警身上的警服后,“哇”地一声哭了出来,“警察叔叔,我不是坏人,你们不要抓我”。

听到小女孩的哭声,民警告诉她:“不要害怕,小朋友,警察叔叔是来帮助你找爸爸妈妈的。”正好,同事将警车开到身边,陶警官抱起小女孩上了警车。上车后,小女孩认出了开警车的江警官,指着民警江伟说:“我见过这个警察叔叔,他每天都在幼儿园门口”。慢慢地小女孩对民警产生了信赖,告诉民警她叫娇娇,今年3岁,刚上幼儿园,下午睡觉起来没看到妈妈,于是自己出门寻找妈妈。由于孩子记不清家庭地址和父母的电话,民警一边联系居委会,一边联系学校。

两小时后,娇娇父母来到派出所。看到爸爸妈妈,娇娇委屈地抱着妈妈哭了起来。原来,孩子爸爸当天上班去了,妈妈下午去接哥哥下培训班,出门时看到娇娇还没醒,于是把门关上就出门了。没想到孩子会自己打开房门跑出来,幸亏是被民警及时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警方提醒:家长一定要看好孩子,千万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一个地方,或者是把孩子放到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如果出现孩子走丢的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