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花32万代孕不成要退费
#夫妻花32万代孕不成要退费#日前,一则“夫妻花32万代孕不成要退费”引发关注。据悉,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代孕产生的合同纠纷案件。花32万代孕不成要求中介退费,法院称履行无效合同,双方都有过错。
5月25日报道,原告汪某和妻子张某系四川人,2018年9月21日双方签订了《助孕包成功服务协议》。协议签订后,汪某多次给刘某汇款用于代孕工作,共计328400元。
签订合同后,双方确定了代孕人选后,受孕一段时间后,胚胎停止了发育,原告即要求终止合同,并与其他助孕公司签订合同。双方因此产生矛盾,2021年4月,汪某向洞口法院起诉刘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代孕合同的本质来看,是将代孕方的子宫作为“物”来出租使用,将孩子作为商品交易的对象。我国法律没有对代孕合同作出明确规定,但卫生部于2001年颁布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禁止实行代孕技术。本案件与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相违背,应属无效。
最终判定,双方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开支应由各自承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法院不予支持。关于反对代孕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歇,在此需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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