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人寿等多家公司相继发布公告称,拟将美国存托股从纽交所退市。
中国石油公告,公司拟于2022年8月29日或前后向SEC递交表格25,以将其存托股自纽交所退市。存托股的退市预计在表格25递交十日后生效。存托股在纽交所的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9月8日或前后。于该日期及自该日期之后,公司的存托股不再于纽交所挂牌。
中国石化公告,申请自愿将其美国存托股份(“存托股”)从纽交所退市。公司拟于2022年8月29日或前后向美国证交会提交一份25表格,以将其存托股自纽交所退市。该等退市预计在25表格提交后十日生效。于生效日及自生效日之后,公司的存托股不再于纽交所上市。
中国人寿公告,公司将根据证券交易法规定,申请自愿将本公司存托股从纽交所退市,并撤销该等存托股及其对应H股在证券交易法项下的注册。存托股在纽交所交易的最后日期预计为2022年9月1日或之后。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港交所公告称,拟将美国存托股份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
中国铝业公告,公司拟申请自愿将其美国存托证券股份从纽交所退市,并根据一九三四年美国证券交易法规定撤销该等存托股和对应外资普通股的注册。
据证监会网站8月12日消息,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问:最近,个别中国企业宣布启动自美退市,证监会有何看法?
答:我们注意到了有关情况。上市和退市都属于资本市场常态。根据相关企业公告信息,这些企业在美国上市以来严格遵守美国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作出退市选择是出于自身商业考虑。这些企业都在多地上市,在美上市的证券占比很小,目前的退市计划不影响企业继续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中国证监会尊重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境外上市地规则作出的决定。我们将与境外有关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共同维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毕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