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的张女士在网上实名举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某局局长婚姻存续期间和自己同居13年,期间又和多个女人有染,欺骗自己感情。
因爱生恨,还是因妒生仇,这位可怜又可悲的女人,竟然与人不清不白地同居了13年。记住,是同居13年,而不是共同生活13年。
这个局长原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不想再过多地评价这种“骚猴式局长”,因为以前写得太多、骂得太多,但效果实在有限。我要说的,是举报“骚猴式局长”的张女士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明明知道人家有老婆,有家庭,还与人家发生性关系,而且还离婚坚守这种不明不白的关系。此外,张女士真是比母猪还蠢,竟然认为可以“从未逼迫他离婚,只想他能好好善待我,在我变老的路上好好领着我,能在我生病的时候照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