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凡失职失责、脱管漏管、不遵守防疫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细落实“四早”措施和“早快准、严细实”工作标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即查即改,坚决整治“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
公告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认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积极响应“口罩行动”,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等症状,需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