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公布频次调整为每月一次,三级医院将建立重症患者日报告制度

2022-12-27 09:59:59 作者: 疫情公布频次

12月26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据新华网,中国疾控中心应急中心主任李群表示,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传染病后,疾病监测、报告和对外发布等工作要做出一些调整:

一是调整公布内容。保留确诊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不再公布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

二是调整公布频次。根据疫情变化情况进行调整,最终调整为每月一次。

三是调整监测内容。将前期以每一个病例为重点的监测,调整为以疫情趋势、重点人群为重点的监测,在继续做好传染病网络直报的基础上,开展医疗机构和社区人群哨点监测等多种形式的监测,加强病毒变异监测,相关监测结果将在中国疾控中心网站上公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解读问答指出,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将完善三级医院收治老年重症患者监督考核机制,建立三级医院收治老年重症患者和阳性患者“日报告”制度,并将收治情况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该方案要求,全面实行发热等患者基层首诊负责制,加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健康监测,对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高龄合并基础疾病等特殊人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指导协助有重症风险的感染者转诊或直接到相应医院接受诊治。

解读问答指出,任何医院不得以划定区域为理由推诿、拒收其他区域转来的重症患者。对三级医院来说,划定责任区域是相对的,落实首诊负责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是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