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动态准备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
不少杭州市民关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不能配到抗新冠病毒药物?1月9日,记者来到杭州市拱墅区天水武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访。
根据国家第十版新冠诊疗方案,新冠病毒感染抗病毒治疗药品主要有奈马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等口服小分子抗病毒药物,以及康复期血浆、新冠免疫球蛋白、单克隆抗体等。
天水武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岚介绍,由于街道老年病患较多,一个月前中心就开始着手采购抗新冠病毒药物。“元旦前我们进到了少量的阿兹夫定等小分子抗病毒药物,主要提供给临床老年患者,一周不到就售罄了。”
哪些患者可以用抗新冠病毒药物?
王岚说,新冠感染者起病“黄金72小时”内的有效治疗至关重要,抗新冠病毒药物能阻断和抑制病毒复制,有效阻止轻症转为重症,抗新冠病毒药物能阻断和抑制病毒复制,一般发病5天内用药效果较好,越早越好;如果发病大于5天,症状明显加重或有转重症倾向的,也建议用药。
“老年患者容易从轻症进展为重症。我们使用抗新冠病毒药物,是希望能做到‘关口前移’,减少、延缓新冠感染者变成重症的几率。”
不过,抗新冠病毒药物也不是人人适宜。具体来说,上述药物适合发病5天以内的轻、中型且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成年患者,重度肝、肾功能损伤者不能使用,孕妇、哺乳期患者也不适宜。
“医生会对病人做全面评估,包括肝肾功能、血氧饱和度等,结合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综合判定是否使用抗新冠病毒药物。在符合条件前提下,将感染新冠病毒5天内的60岁以上老年人群作为优先保障用药对象。”王岚说。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内包含的新冠治疗药品实行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并先行执行至今年3月31日。
“我们接到了相关部门通知,这段时间内的新冠治疗药品,只要是在省内参保的居民都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医保报销政策。”中心西药房主任吴燕说。
王岚说,目前中心相关抗新冠病毒药物暂时无货,已向上级部门进行一定数量申请,目前还在等待省市相关部门调配,最快要下周到货。
记者从拱墅区卫健局了解到,前期抗新冠病毒药物配额较少,该区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在进一步申请。“基于目前的需求,相关部门也在抓紧生产、调配,有了药就会第一时间发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杭州市已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救治需求,配足抗病毒药物,并及时将药物配送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同时,加强抗病毒使用培训,将用药关口前移,有适应症、无禁忌症患者尽早使用,该用尽用、应用尽用,减少重症发生率,缩短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