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市南浔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三送三问”专项行动中,接到辖区某公司报警求助:有人侵占公司资产。
接到求助后,经侦大队联合景区派出所走访调查,发现离职人员俞某在公司负责淘宝运营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侵占大量财产,有重大作案嫌疑。
2月15日,经侦大队经过精密部署,在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三长村文桥头某农宅内,将俞某抓获。
据俞某交代,他未经公司授权,在淘宝网上私设淘宝店铺销售公司产品,其淘宝店铺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利用自己是公司网店管理员的身份,通过自己的淘宝账号在公司官方旗舰店下单,并修改官方旗舰店订单,将产品的销售价改成控制最低价,最终将公司产品销售的大量利润转移到自己的淘宝店铺内。
经初步核算,俞某涉案金额约15万元,经南浔经侦大队工作,已退赃款11.7万元。目前,俞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