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路上,要避开这些“坑”!

2023-03-01 09:12:57 作者: 求职路上,要

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春天万物复苏,各地迎来了企业用工的高峰期,也是找工作的黄金窗口期。大量企业和务工人员涌入招聘市场,形成了劳动力市场供需两旺的景象。

招聘市场内,有备战春招的年轻人,也有跳槽再就业的老员工。在求职时,我们需要避开哪些“坑”?小编整理了一些求职路上会遇到的“陷阱”,同时采访了河南迪卡沃律师事务所的刘用律师,对这些问题进行解读。

1

律师有话说

如用人单位以让你成功入职为诱惑,鼓动你发展其他成员,一定要警惕此单位是否为传销组织。

犯有组织、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律师有话说

面试者在创作、提供原创方案时,要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比如在提供方案之前,可以将该方案以加密的方式上传于第三方平台,确认创作时间;纸质方案加水印;保留好方案创作的初稿、底稿等。

如果发现自己方案被剽窃,可以依据《著作法》第52条,要求剽窃公司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3

律师有话说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

律师有话说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求职者要核实中介机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职业介绍业务,是否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

律师有话说

刷单骗局存在多年,抓住的是人们想利用闲暇时间赚钱的心理,让人们产生赚外快的幻觉。

动动手指头就能轻松挣钱的想法本身就不切实际,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被蝇头小利所诱惑,落入他人设下的诈骗陷阱。

6

律师有话说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