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公布“减证便民”十大典型案例,浙江省司法厅推荐的《衢州市公证机构实行告知承诺制为当事人快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业务》《公安机关实行告知承诺制为群众办理户籍管理领域证明事项》两个案例成功入选。
证明“我爸是我爸”困扰她,公证机构用了这个办法
2021年6月12日,当事人林女士和其女儿龚女士到衢州市某公证机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业务。
2020年6月24日,林女士的丈夫龚某某因病在江苏省某市死亡,其生前与妻子林女士在衢州市共有两处房屋,一处为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
龚某某、林女士夫妻退休后,随女儿龚女士常年在江苏省某市居住和生活。
因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需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林女士回到浙江省衢州市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但被告知因被征迁人龚某某已死亡,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后才能办理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书。
由于龚某某退休较早、与家人长期在外地生活,龚某某生前所在的相关单位均表示无法为龚女士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得知上述情况后,公证机构决定,先行受理林女士继承其丈夫龚某某遗产,及龚女士放弃其父亲龚某某遗产继承权的公证申请,当即梳理列出待证事项所需要的证明清单,并根据证明材料获取途径进行分类处理。
申请受理后,公证机构与公安、民政、自然资源、银行等单位通过数据共享及部门核查的方式获取了龚某某的死亡信息、亲属关系信息以及遗产相关信息。
根据林女士和龚女士提供的线索,承办公证人员专程到被继承人住所地和相关单位进行了调查走访,充分核实、确定龚某某死亡、亲属关系及遗产情况。
6月16日,该公证机构为林女士及龚女士出具了公证书。
在该起案例中,衢州市司法局通过出台规范办理继承公证的一系列措施,在继承公证业务办理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以申请人书面承诺代替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做好公证机构与用证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真正从制度层面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为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业务的当事人解决了因证明材料难以获取带来的烦恼。
30分钟,浙江人便拿到了上海的户口簿
2020年10月14日,原户籍在浙江省湖州市的王女士,向上海市徐汇区漕泾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申请户口迁入,在填写好申请书、签署“跨沪浙户口网上迁移告知(承诺)单”后,仅用30分钟,便拿到了上海的户口簿。
以往申请人办理跨省户口迁移需要往返两地才能完成全流程办理。
长三角公安机关依托公安部“全国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和“长三角警务一体化协作平台”开展户口迁移信息的流转核验,采用户口准迁证和迁移证告知承诺后免提交的形式,实现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一站式”办理,大大减少了群众跨省奔波的时间和费用。
在长三角区域试点的基础上,公安部已在全国范围推行高频户籍业务的“跨省通办”。
目前,浙江共取消省、市两级证明事项202项,实现地方设定证明事项全面“清零”,成为全国地方设定证明最少省份之一,2021年、2022年两年累计为办事群众和企业减免提交证明材料4315万余件次。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凡是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凡是能用非证明形式替代的证明一律取消。特别是明确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浙江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根据这一原则,我省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部门核查、告知承诺制等方式,持续探索传统“证明办事”的替代路径,推动政府办事流程和信息共享制度全面革新。
2021年以来,浙江省公共数据平台共享数据调用量累计达53.1亿次。推行告知承诺制,对群众办事频率高、风险可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目前累计有2171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2021年、2022年两年累计通过“书面承诺”为群众和企业减少证明材料147.2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