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扫黄打非”战线严厉打击各类涉黄涉非活动,有效净化出版物市场和网络文化环境,营造了积极健康的社会文化氛围。全年共办理“扫黄打非”案件769起,其中刑事案件151起、行政案件618起。
此次公布的年度十大案件涉及销售非法出版物、传播淫秽物品、侵犯著作权等方面,具体为:
一、杭州廖某非法经营案
2022年6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杭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抓获嫌疑人1名。经查,2021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廖某租用境外服务器架设网站,向公众提供非法电子出版物下载进行牟利,网站注册会员2万余人,日均下载量5000余册。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宁波牛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案
2022年4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宁波市象山县公安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经查,202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牛某某、李某某等人通过APP购买下载淫秽视频,利用QQ群或互加好友方式传播淫移视频上万部,其中大量视频涉未成年人。目前,牛某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16人已移送检察院起诉。
三、温州“4·19”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2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温州瑞安市公安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采取强制措施12人。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黄某某等人从赵某某处租赁网络服务器,架设淫秽视频网络平台,招募代理人贩卖淫秽视频牟利,累计销售淫秽视频9万余部,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温州赵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
2022年2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温州市永嘉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向何某某、叶某某出售涉“六合彩”的非法出版物共5000余册。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五、湖州石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2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查获淫秽视频66GB。经查,犯罪嫌疑人石某等人在浙江、贵州等地酒店房间内安装隐藏摄像头,将偷拍的视频上传至云端,由刘某某等人通过QQ群贩卖、出售云盘账号等形式牟利,涉案金额20余万元。目前,石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六、嘉兴“5·25”涉嫌侵犯图书著作权案
2022年5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海盐县公安局全链条打掉一个编辑、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经查,刘某某等人从非法途径获取多个少儿图书电子文件,并安排赵某所在的印刷厂进行印制,最终通过网络平台及线下渠道销售,共计非法经营数额100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七、绍兴姚某等人跨境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2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打掉一个跨境制作、贩卖淫秽视频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经查,姚某等人招募男女演员,按照境外淫秽视频平台提供的剧本制作淫秽视频,涉案金额800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八、金华婺城“3·14”非法经营案
2022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全链条打掉一个制作、销售非法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软件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经查,2021年以来,初某某等人制作上架“尊龙TV”系列十款非法软件后,通过网络平台推广销售会员码达千余人。目前,主犯初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九、金华张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
2022年5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金华义乌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出版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非法出版物9305册、电子播放器130个。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开办电子商务商行,向刘某某购买含非法内容的TF卡2600张,委托吕某某印刷非法出版物4000册,通过互联网销售牟利。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十、台州梁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2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台州温岭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涉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2022年2月至3月,梁某某等人向谭某某等人购买淫秽视频后,通过微信等平台销售1000余部,传播受众2000余人次(大部分为青少年),非法获利1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