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没有想过
作为朋友的银行行长
会挪用自己家的存款
为了要回存款
李先生一家将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以下简称邮储江宁支行)
告上法庭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责令
邮储江宁支行返还储户存款。
然而
邮储江宁支行不服判决
提起上诉
理由是“储户长期不查询不符合常理”
“他们责怪我们不定期查看一下钱,
我觉得这个很荒谬。”
3月16日
李先生向记者表示
“4年了,
存款的三家老人里有两个都去世了,
老人们心里着急,
积郁成疾加上基础病,
都走掉了。
我们的诉求很简单,
就是希望能尽快判,正常判,
我们一直在等,
但我们还有几个4年去等?”
一家人243万积蓄被行长挪用
李先生介绍
2008年
为帮时任银行负责人的时某宁完成任务
李先生一家分别使用3个身份证
在其银行存入了135万元
在之后的10年时间里
为了帮时某宁完成储蓄任务
135万元储蓄款
每年会连同当年利息一起再存入银行
据李先生提供的存折信息显示
2008年1月6日开户后
3本存折共计存入135万元
之后每年12月至次年3月间
都有本金及利息的支取再存入信息
到2018年12月
3本存折余额共计243万多元
而当家里要用钱时
才发现钱取不出来了
报警后发现
除第一笔存款信息是真实的外
存折上其他存取记录都是假的
▲经证实,涉案存折中的流水信息系伪造。受访者供图
2019年4月19日
时任行长的时某宁
突然被网上追逃
同日被抓获
2020年9月3日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
经审理查明
2008年1月至2018年3月间
被告人时某宁在银行工作期间
制作假的存折交易流水
先后多次挪用客户李某等人的存款
共计人民币2430109元
最终
被告人时某宁因犯挪用资金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并退赔被害单位银行人民币2430109元
银行拒赔:储户存钱后没经常查询不合理
刑事官司判了
但钱还是要不回来
于是李先生一家将银行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
储蓄机构应当保证
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
不得违反规定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为此
法院作出银行返还储户存款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