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探花死于永乐诏狱:迎附朱棣的建文文臣在永乐时期仕途如何?

2020-09-15 21:32:28 作者: 建文探花死于

作者:史遇春

还说那些迎附朱棣的建文文臣在永乐时期的职位升降与宦海沉浮。

李贯——建文探花,迎附朱棣;解缙牵连,死于诏狱

李贯,字号不详,庐陵(今属江西)人。

朱允炆建文元年(公元1399年),李贯参加乡试,榜上有名。

建文二年(公元1400年)庚辰科殿试,李贯高中第一甲第三名,即俗所谓之“探花”。

建文庚辰科,第一甲第一名为胡靖(即胡广,建文状元,永乐宠臣)、江西吉水人;第二名王艮(字敬止,靖难兵入京,饮鸩而死。)、也是吉水人;第三名便是李贯,乃庐陵人。这三位,都是吉安府人,为同郡,真乃奇事。

李贯高中探花之后,朝廷沿用朱元璋洪武十八年(公元1835年,农历乙丑年)的旧例,授其为翰林院修撰。

修撰,明、清时期,被设置为翰林院史官之魁,执掌修撰国史;凡是修撰日历、宝训、实录及史志等,分任撰著、考辑、检阅诸事。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定制员额为三名,后员额多超出编制,没有定员。殿试一甲第一名进士(即状元)除授此职,秩从六品。

朱允炆削藩,朱棣起兵对抗。

南京城破之后,建文庚辰科殿试三鼎甲,状元胡靖与探花李贯俯首屈膝、迎附朱棣;榜眼王艮饮鸩自尽、以身报主。

朱棣登位之后,曾拿出建文时期群臣所上的密封奏章计一千余件,命令解缙等人进行编阅。

朱棣示意,这些奏章之中,凡涉及兵、农、钱、谷之事的,全都留下;凡涉及触犯律条及其他者,均加以焚毁。

安排处理此事期间,朱棣趁机从容询问李贯、解缙等人,他道是:

“你们应该都上过密封奏章吧?”

众人未敢作答。

此时,只有李贯向朱棣叩首,他道是:

“微臣确实未曾上过密封奏章。”

朱棣对李贯说道:

“你以为自己独独没有上过密封奏章,你就很就很贤明吗?食君之禄,则须常思任君之事。国家危急之际,作为君主身边的近臣,却没有一句话的建议,这样子可以吗?其实,我并不是讨厌那些对建文尽心尽责的大臣,但是,我非常痛恨那些恶意导引建文破坏祖宗法度、扰乱国政的人。你们以前为建文做事,就该忠诚于他;现在,你们在我身边任职,更该效忠于我,大可不必曲意隐藏蔽匿以前的行为。”

朱棣登位之后,李贯继续担任翰林修撰之职,曾参与编修《太祖(朱元璋)实录》。

根据解缙所写的上表可知,《太祖实录》于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农历六月修成。

担任翰林修撰时,李贯曾荐举邹济参与修撰《太祖实录》。邹济,余杭(今属浙江)人;历任余杭训导,国子助教,官至礼部郎中、少詹事;卒年六十八;明仁宗(朱高炽)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赠太子少保,谥文敏。

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农历四月,李贯被升任为右春坊右中允,仍兼翰林院修撰之职。

中允,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东宫左、右春坊分置,有左、右中允;员额二名;秩正六品;位在左、右庶子与左、右谕德之下;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隶属詹事院;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隶属詹事府。

本年农历十一月,翰林学士兼右春坊大学士解缙等人,进呈其所纂录的韵书,朱棣赐书名为《文献大成》,并赐解缙等一百四十七人钱钞有差,还赐宴于礼部。没过多久,朱棣阅览解缙等人所进之书,发现其中多有未达完备之处。于是,朱棣命令,重新进行修撰。重修此书之时,修撰李贯为二十位副总裁中的一员。永乐五年(公元1407年)农历十二月,此书重修完成,计二万二千九百三十七卷,一万一千九十五册,朱棣钦赐书名为《永乐大典》,他还亲自为书写序,并赐姚广孝等二千一百六十九人钱钞不等。

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农历戊子年),受朝廷之命,翰林院修撰李贯、检讨王洪主持应天乡试。

永乐九年(公元1411年)农历六月,解缙以“无人臣礼”被下入诏狱。

诏狱,明代专指锦衣卫镇抚司狱;朱元璋洪武中设置,洪武末年废罢;朱棣永乐中复置;其用刑之酷烈,为刑部大狱之所不能比。

入狱之后,狱吏对解缙刑讯拷打、刻毒备至,硬是让他招供同谋之人。

解缙不胜捶楚,就胡乱写了平常交往的同僚姓名,交给狱吏,以此塞责。

解缙所书之人有:

大理寺丞汤宗、宗人府经历高得旸、礼部郎中李至刚、右春坊中允兼翰林脩撰李贯、赞善兼翰林编脩王汝玉、编脩朱纮、检讨蒋骥、潘畿、萧引高等。

结果,解缙所书之人,全都被逮押入狱。

高得旸、李贯、王汝玉、朱纮、萧引高相继死在了牢狱之中。

李贯之死,士大夫为之惋惜。

临死之时,李贯曾叹息道:“我愧对王敬止[即王艮,字敬止]啊!”

当日,李贯与吴溥曾同舍学习,平常相交甚厚。李贯受解缙牵连,坐罪入狱十年[据此可知,李贯大约死于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左右],其家贫困不堪。吴溥极力接济李贯的家人,他还告诫自己的家人,一定要与李家有无相共。李贯死于狱中之后,吴溥对李贯家人的接济更勤。

关于李贯,未见其传,资料散见各书,可参看《明史》、明·焦竑《国朝献征录》、明·焦竑《国朝献征录》、明·姜清《姜氏秘史》、明·焦竑《玉堂丛语》、《明太宗文皇帝实录》、明·朱睦《革除逸史》等。

(本篇结束)